第十部分(2)
转向纪真,略一思索,说:“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嘛,他们组里倒是有个初步想法。不过,这个案子是马局长亲自批转给我们的,对下一步工作的部署免不了还得往局里报,为了节省时间,我们想先向处长汇报一下再成文,定下来的方案就可以作为处里的意见直接报局,也省得一份报告再处里科里组里的改来改去了。”
纪真没有吭声,一来段兴玉是政保系统的“老底子”,又是年轻时的患难之交,面子一向大;二来案子牵涉到了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女儿,马局长又怀疑有特务背景,也的确不可等闲视之,所以他没有表示什么反对的意见,默然地听段兴玉接着说下去。
“这案子刑警队已经搞了一段,现场勘查和一些调查材料都是现成的。从昨天下午马局长批示刑警队把案子转交我们侦查到现在,已经有十几个小时了。从小周刚才汇报的情况中可以看出,发案前后,现场只留下四个人的脚印,这四个人中,江一明可以排除作案嫌疑;941厂工人杜卫东经刑警队鉴定脚印,也已经排除。剩下的两个人,刑警队原来是排除的,理由是不具备盗窃财物的主观条件,那么如果马局长对这个案件性质的估计不幸言中的话,这个主观条件就得重新考虑了。虽然施季虹站出来检举了卢援朝,但从客观条件上来看,他们两个人谁也不能排除。当然啦,卢援朝的嫌疑更大些。”
“你们初步的意见该怎么办?”纪真问道。
段兴玉没有直接回答,迂回地说:“马局长的怀疑并不是捕风捉影,这些年敌特机关对941厂觊觎已久,所以这件盗窃案是不是敌人的情报行动也未可知。不过案子既然由刑侦部门转交给我们,那下一步侦查所追求的目的,就不能仅仅像刑事案件那样,是为了查出作案人,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而还要考虑到其他方面,比如,罪犯用什么方式向敌人传递情报;用什么方式接受敌人指令,是靠‘盲发’电台,还是靠无人交接点?或者是有秘密交通员?诸如此类的情况都得搞清。”
段兴玉停顿了一下,似乎是要给大家一个思考的时间,然后他接着说:“所以我看,最佳方案是对嫌疑人进行秘密监视和调查,把情况掌握起来再看,现在不宜采取什么公开的举措。”
“不妥。”纪真毫不犹豫地打断了段兴玉的话,“这事牵涉到万云同志的子女,应该迅速查破,搞久了市里不会同意。再说,施季虹整天和万云同志住在一起,你怎么监视啊?监视了她,就等于监视了市委负责干部,弄不好要扣你一顶对党内搞侦查的帽子哩!我们不干这种事。还有,施季虹不是计划春节结婚吗?已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你对卢援朝查不清她就不会结婚,如果卢援朝真有问题,显然会有警觉的。”
段兴玉其实何尝不知道他提出的这个方案会在实际工作中碰到麻烦呢,他之所以提出来,无非是想撞撞运气,如果纪真肯出面撑腰,那倒不妨试一试。不出所料,纪真果然心怀顾忌,断然否决,他当然也就不再坚持。喝了口水,说:
“还有一个搞法,既然卢援朝有重大作案嫌疑,按条件可以先行拘留,通过审查搞清问题。不过这一抓人,案子也就没有什么搞头了。”
“我看可以。”纪真斩钉截铁,一言定局,“卢援朝有重大嫌疑,又被目击者指认犯罪,完全可以拘留审查,就这么定了吧。”
纪真的口气是不容商量的,会议就算到此结束了。大家站起来离开会议室的时候,纪真把段兴玉单独留下来了。
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纪真踌躇了少顷,说道:“兴玉,你看这个案子周志明要不要回避一下?”
段兴玉似乎完全没有料到他会提出这么个问题,先是一愣,随即摇摇头,说:“我看不必,完全不必要。”
纪真掸掸烟灰,说:“施季虹是他女朋友的姐姐,这种关系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