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仙客来
“条件”是,一,不要对任何人说随参与了这件事;二,转移出来的材料,要先交给他看一看,曹楠答应了,也“遵照执行”了。原件交给劳爷两天后,劳爷还来的是一份复印件。他说.原件已经存到一家银行的保险柜里去了。为了“万无一失”.他又复印了一份.交她保管。她当时心里稍有一点别扭。但觉得,原件由劳爷保管.这互该是最保险的,就没想得更多。她为了“万无一失”,又把那份“复印”件复印了一份,让齐德培也代为保存一份。一开始,她原以为,劳爷会尽快设法把祝磊的这材料交到有关部门去,让它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但过了一些日子,却见劳爷并没动静。又过了些日子,还不见有动静。她有些忍不住了,悄悄地打了个电话去问劳爷,到底准备拿这材料做啥打算?却不料劳爷还挺有些不耐烦地“呲”了她一句,说:“怎么这么不懂事?这事儿,能在电话里说吗?”劳爷对她从来都没这么不耐烦过。这让她特别难过,也有点伤心,同时她也着急。她当然也知道,秘密地从看守所“犯人”手里往外转移东西,是一种违犯法行为。况且这“犯人”还是个死刑犯。事情败露,当事人绝对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及时把转移出来的东西上交给有关部门,也许能使他们这种“违法行为”多多少少取得一些合法性,减轻一点“罪责”。再说,祝副市长之所以要把它转移出来,一定有他重要的意图。千辛万苦地转移出来,结果又压在了我们手中,不能实现祝副市长的意图。这不是“事与愿违”,“暴殄天物”了吗?
而交出去,只是举手之劳的事,为什么劳爷拖着不办呢?
难道是材料的内容过于敏感、重大,使得他不敢往外交了?
于是,她取出密藏着的那份材料,认真地读了一下。她还一直没认真读过它。只是那天齐神父从看守所回来,将它交给她时,曾粗略地翻看了一下。但这回细读,却让她大吃一惊,因为这一回细读的,和那一回粗略地翻看的,完全不一样,大相径庭。上一回虽然只是粗略地翻了那么一翻,并没有读完,读的时候心情又过于紧张,就没记住多少事实和情节,但对祝磊行文中不由自主地流露的那种哀之切、痛之深,欲罢不能、要说又止的委婉凄切和遣词造句的清丽精到,以及偶发议论时观点的准确和简明……都给她留下极深刻印象。再看这复印件,只是笔迹有些像,而文字、文风和文气上,完全丢失了原有的那些特点。就好像有一比,同样一扇屏风,一个出自宫廷御匠之手,一个完全是草野粗民之作。当时她还怕是自己记忆出了问题,便命令自己冷静下来,仔细回忆。越回忆,越觉得复印件有问题,这才肯定下来,它是个“伪作”。为什么要伪造祝磊的材料?怎么可以伪造这样的东西?她觉得即便有一千条一万条必须的“理由”,都不应该伪造这份材料。它毕竟是一个人生命最后的表述,也是他对这世界最后的陈述。是对,还是错,是好,是坏,都应该让他(它)保持原样,直接面对历史和人世。劳爷应该是懂得这个道理的。那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他既然做了,一定有他的道理。
那么,他的道理又是什么呢?
……她马上向图书馆领导请了假,晚上,带着那份复印件,坐上“夕发朝至”列车,直奔陶里根而去。她不是去听劳爷的解释的。她不想听任何解释。她只要求劳爷做一件事:把“原件”拿出来对照一下,并希望他尽快把原件交出去。那天,劳爷穿着笔挺的派立斯西服,在那座会所里忙着为饶上都接待来自八方的贵客。中午,他委托他保卫部的一位公关小姐陪她去江边的一家水上餐厅吃全鱼餐。下午,还是由这位小姐陪她去市内著名的“俄罗斯一条街”购物。五点钟光景,他开着他那辆崭新的大奥迪到她住的宾馆来,给她送来一张当晚回省城的火车票,还说了三点意见:“一,你带着这样的材料到处乱走,是非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