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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38
,高高个,细柳腰,穿一件带披肩的紧身旗袍(一定要荷花袖),一双半高跟的白皮鞋,上下三轮车,面带微笑,稍稍一弯腰,用几十年后流行上海的一句话来讲,真是“勿要太嗲喔!”更令人奇怪的是,每每听人说洪兴泰“跟自己阿嫂生小人”时,她非但不厌恶,心里还总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她喜欢洪兴泰的这种“野性”。每每得知洪兴泰到家里来了,她就坐立不安,总要找出许多借口,到客厅门口去转一转,听一听,看一看。在背后目送他走远。她无法想象自己万一嫁了像那几个姐夫一样“温吞水”的男人,后半生的日子怎么熬得下去。

    其实真的嫁了“温吞水”,那日子也照样过。千千万万。长叹一声。也白头到老。中国出“温吞水”。

    那天打发了人去接洪兴泰,慎斋公捧了杯热茶,就兴冲冲去找小女儿说话。他要先让小女儿高兴高兴。有时候在公司里开董事会,他脑子里会突然一片空白,人就发起呆来,怔怔地看定一个地方,想半天才想起,今天出门时小女儿叮嘱的某一句话别忘了。这个女儿从小到大,从来不要她妈梳头,更不要梳头娘姨梳。刷完牙洗完脸,拿起一把木梳就往她爸爸房里跑。不管这时爸爸在做啥,看报?算账?剔牙烫脚?还是接电话发电报……总之只要她一到,他就得赶快把手里那一切与宝贝女儿梳头“无关”的东西统统扔开。扔得慢了,宝贝女儿就会上来替他扔。那扔起来可就不客气了。不管扔他什么,他都会十分高兴。仍然会梳出她最满意的发型。每每驱车经过南京路白玫瑰金皇后四联大方美容厅,他都要“本能”地、“职业性”地认真打量那橱窗里陈列的各种发型照片。在比较回顾中认真改进自己的技术。彩色的更好。一直到十八岁,她还常常光着两条腿,抱着自己的枕头,快步跑到爸爸被窝里去睡回笼觉。不许爸爸起床。还把整个身子团团地蜷起来,偎缩在爸爸的怀里。弄得一早来请示有关事项的账房先生睁不开眼睛,更不敢探头探脑瞎看。慎斋的大老婆、这几个女儿的生身母亲,对小女儿的这种任性真是敢怒而不敢言。只敢在背后唠叨两句。慎斋心里却舒服极了。慎斋处处谨慎圆滑,在外头以善于陪笑跟人周旋而闻名于海上。却偏偏要女儿的一个任性率真。有时他发起狠来把女儿亲得满床乱滚乱笑由着女儿把牛奶杯咖啡壶拖鞋睡衣都扔到他脸上。然后他再慢慢地为女儿梳起那长长的前刘海,把这天不怕地也不怕的女儿柔柔地抱在怀里。他自己感到颤栗。

    但是这一对父女万万没想到洪兴泰断然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说老实话,对他的拒绝,连最有名最精明的大生机器厂顾老板都想不通。慎斋的小女儿把自己所有的照片统统撕碎。把所有的高跟皮鞋统统扔出窗外。洪兴泰对她说,我只是不愿去做那个小翻砂厂的老板。又不是不想跟侬结婚。去去去去去去去……在一连说了七八个“去”字以后,她用力把洪兴泰踢出了门。并把房间里最后一面穿衣镜也敲得粉粉碎。

    洪兴泰不是不知道,凭他的精明能干,盘下这爿小翻砂厂,到江南制造局再挖几个技工。买进几台八尺东洋车床。不用两三年,就可以再去盘一家大翻砂厂。或者去做冷气机。老吃香的。就是仿制日本人的中桐牌轧花机,每台也可获利十元左右。一天做个四五台。销往棉花的主产地苏北。一年下来侬想一想,就会是一个啥等样的局面?!而且他相当喜欢祝老板这位小女儿。甚至喜欢她黄苍苍脸颊上的那几颗不怎么显眼的白麻皮。喜欢她瘦高。喜欢她任性。他喜欢骑“野马”。他就是喜欢瘦瘦高高的女孩。乳房要瘪的。屁股要尖的。脚板要大的。嘴唇要厚的。皮肤要又黑又黄。只要她肯撒疯。哪怕她还会咬人,一下串到侬背上把侬当马骑。也可以。他就是不要雪白粉嫩一只洋囡囡。死样怪气温吞水。当他得知阿嫂跟那个小白脸巡警跑了,一脚把那个铁皮小屋顶的水上小房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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