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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易门去办就可以了。
交给经易门办?他们是我的人!
宗三……
我到底还算不算谭家的当家人?
宗三……侬不要这样逼我……
是我在逼侬?还是侬在逼我?!
不要让我再讲第二遍了。侬应该明白,所有这些事体,不是我一个人做得了主的。
一个人不一个人,我现在全明白了,在你们心里,我根本没有经易门重要。在你们眼睛里看来,谭家可以没有这个谭宗三,但不可以没有那个经易门……
这个局面是侬自己造成的!
现在的局面是,只要我不在这份任命经易门的文书上签字,谭家门里就容不得我这个子孙。谭家门里就没有我谭宗三一口饭吃。阿是这样?
……
侬讲呀,阿是这样?这时,谭宗三充分激动起来。拍着桌子,对谭雪俦吼道,侬回去告诉老太太们,我谭宗三不吃这口谭家的饭,今朝也不会签这个字的。大不了,我重回盛桥镇。我还住我的小旅馆!
宗三啊宗三……侬哪能(怎么)好这样讲?大家都是在为谭家着想……为谭家着想……
请侬不要再跟我讲这个“为谭家着想”。我谢谢侬这个“为谭家着想”了。我真的谢谢了!说完这句话,谭宗三居然冲过去拉开房门,指着外头黑乎乎的夜色,对谭雪俦大叫道,侬现在可以走了!走!走!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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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四大经典之一的《维摩诘经》像黑的静水湖。冰凉的夜气更像静的黑水洋。在《维摩法经》“不思议品第六”中,开卷便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说舍利弗走进维摩洁的经室,见屋内没有多余的座位(床位),很是纳闷。“长者维摩法知其意”,便问他,怎么了,你是为求“法”来的,还是为争“座位”来的?舍利弗脱口而出道,我当然是为求“法”而来的。于是维摩洁说道,对啊,为求法都可捐躯不顾生命,又何况“座位”的有无和“座次”的高低呢?由此,维摩洁还谈了一整套如何正确处理“法”和“色受想行识”两者之间关系的理论。
谭宗三始终未能搞明白的便是这么一个浅显的道理:普天之下,大道无形。大法无位。大意无构。大地无边。他始终未能进入这“大道”“大法”“大意”“大地”境界,却又偏偏要活着,还要想方设法活过那艰难的五十二岁,怎能不痛感生如刀绞针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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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必须插叙一段我离开上海参加革命队伍前所结识的某一个人的故事。我结识的这“某一人”后来成了我的上级。也就是说,多年后,我奉命到通海地区处理谭宗三一案,是他奉命来复查我的工作。在要不要枪毙谭宗三这个关键问题上,我和他发生了激烈冲突。最后当然是他的意见占了上风。最后,谭宗三是按他的意见,被枪毙了。我被他认定,在处理谭宗三问题上犯了极严重的错误。他让我写检查。耐心找我谈了很多次话。很冷静地引导同志们帮助我批判我。但是到最后组织处理阶段,他却又在暗中保护了我。也就是说,按我所犯错误的程度和性质,在当时的历史背景情况下,我本应受到极严厉的处罚。甚至有可能送交军事法庭审判。但他把所有这些上报材料都压了下来。对我说,你去学习吧。我给你争取一个调于生的名额,去上海,还是去北京,你自己决定。学上几年,你就会比我强了。至于我们之间的这场争论,我知道你心里并不服气。可以搁置起来。存疑。存异。现在全国形势发展很快。容不得我们“坐而论道”。十年二十年后再说吧。或者一百年两百年后再说。即便到那时候,历史判决我错了,我也不后悔。我想我充其量无非充当了一个历史清道夫的角色。任何一个大变迁的年代,都需要有人来担当这样一种清道夫的角色。可惜的是,我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