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的学术
生与小人纠缠呢?真正得道的人无念无为,六根清静。有知识、有教养、有阔大胸怀的人,不会花费功夫去同世界上数不胜数的小人们斤斤计较以致吵吵闹闹推推搡搡地恶相百出。这实在太没意思了。群众的眼睛从来都是雪亮的,历史从来都是公正的。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公道自在人心。任何小人最终都要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如果我们有自信心的话,如果我们相信历史的话,那么就不必依靠派出所而让历史来做出应有的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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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法”那“法”都用过以后,事情会怎么样?强奸嫌疑人会不会送到派出所给予法办呢?我难以预料,也可暂且按下不表。我要说的是:如果一桩简简单单的强奸案都可以说出个翻云覆雨天昏地暗,那么真碰上一些大问题或者大学问的时候,比方什么“人文”呵,什么“存在”呵,什么“美学”呵,什么“现代”呵,什么姓“社”还是姓“资”呵。。。道理还简单得了吗?“共识”和“公论”一类美妙的东西还可以通过大交流、大讨论、大辩论来获得吗?即使这个世界上统统成了文凭赫赫职称闪闪并且学富五车满嘴格言的智识阶级,即使我们可以天天夹着精装书学术来学术去的,我们就离真理更近了吗?
依我看:难。
实在太难。
现代前难后亦难,
话语争霸百家残。
死的说活言无尽,
圆的说扁舌未干。
学问易改性难改,
掩卷应觉人境寒。
书山此去多歧路,
世间悲喜从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