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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蒙的《杂色》
、草、草,马也是草,山也是草,房也是草,人也是草……人们啊,不论是上天的还是入地的,不论是被接见的还是被枪毙的,不论是乐掉了下巴还是气成肝癌的,你们知道这些草地吗?你们为什么不到这块草地上来练练气功呢?”这就是不同于一些文学作品中流行的那种用滥了的、甜腻腻和感伤的抒情。

    在这篇作品中,抒情又往往同议论交织在一起。因为理智和感情并不总象水和油,小葱拌的豆腐,分得那样清爽。通常写小说是忌讳发议论的。但是,倘若这议论确实来自人物的思想深处,又倘若叙述者准确地把握住了人物的思绪脉络,这种议论就大可以发挥了。而这个小小的中篇正得力于这种手法,写得纵横开阔,不仅勾画了一路上的景色和人物的感受,还将人物对自己的身世,对社会、对时代的种种思考,都网织其中。内容之丰富,容量之深广,远远超过一篇同样篇幅的按通常讲故事的方式写出来的小说。

    还应该提到的是,在这篇作品中,王蒙发挥了他运用现代汉语娴熟的技艺,并且善于创造。新词、新的句法自然而然地从他笔下流泻出来,明快、流畅,而又新鲜。他不固守语言的陈旧规范,力求创新,而这种创新读者又不难接受。这也是当代作家在语言艺术上应有的追求,王蒙正是在这种有成效的追求中创造了他独特的语言风格,即自由活泼的联想,词、词组、句子的并列和对比,跳跃的句式结构和长短句相间。他这篇作品通篇的语调又都是和谐的:在明快的,时而甚至是辛辣的幽默中,间奏着一种诙谐的抒情,而且导致最后华彩的乐段。喝了马奶之后,曹千里骑在那匹杂色的老马背上,眼前的幻像,或者是内心的期望,都来得十分自然。

    “每个人和每匹马,都有自己的路,它可能是艰难的,它可能是光荣的,它可能是欢乐的,它可能是惊险的,而在很多时候,它是平凡的,平淡的,平庸的,然而,它是必需的和无法避免的,而艰难与光荣,欢乐与惊险,幸福与痛苦,就在这看来平平常常的路程上……”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王蒙著,刊于一九八一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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