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
“晓得还卖?不是知法犯法?”
“都是我自家菜园子里种的呀—.”
“谁知道是你自家种的,还是生产队里偷的?”
“不信,就问去呀?”
“问谁去?”
“问村里去,队长都晓得呀!”
“晓得,晓得,叫你们队长打条子来领!”
“这同志,行行好,下回不卖了行不行?”
“这都国家有法令规定!”
老头子蹲在地上赖著还就是不走。他坐著抽完一根菸,看来一时半时还完不了,便起身说他改时间再来。张倒蛮客气,留住他问:“有甚么事?”
“我想了解一下我那学生孙惠蓉的事,”他说。
“这案子卷宗都在,你要就拿去看看。这种事做老师的也管不过来呀,这还是本乡本土的,那外地来的女知青出事的就更多啦。只要本人和家长不起诉,不出人命,能不管就不管。”
张打开公文檐,找出了个卷宗夹子递给了他,说:「拿去看好了,都结案啦。”
他仔细研究了卷宗里的每张纸片,有对当事人孙惠蓉和驼子分别调查作的笔录,驼子盖的指印,孙签了名也盖的指印。还有调查驼子老婆的谈话纪录,附有女孩写给驼子的一封信,写在从学生作文本子撕下来的纸上,附有盖了邮戳的一个信封,地址写的是本公社转赵村大队书记某某某同志收,写的是驼子的大名。信中抬头称“亲爱的哥”,驼子五十开外了,这姑娘还未成年。信文只有两行,大致是:我很想我哥,就是没法子见到,那事就这样说好啦,我水不後悔。悔字写错了是个别字,明明白白落款孙惠蓉—信上的日期是在事情闹出来之後。
对驼子的老婆调查笔录的是:那小骚货勾引她家男人,死不要脸,还胆敢给她男人写信,这小婊子就想弄个招工指标。信就是她截住的,她气不过了,交到公社里来的!而事情闹出来又出自於公社卫生院的王医师,对王医师的调查纪录写的是:她妈找来,求他去家里帮忙做个人工流产,说是不能来卫生院做,怕传出去街上邻居都知道,这丫头日後还怎么嫁人?王医师说,他不做这种违法的事,不合手续私下打胎要传出去,他这医师还当不当?还不满镇上风雷口风雨,弄得人都以为他同这小女子有一手?王医师说得很乾脆,不合法的事可不能做!
这事怎麽传出来的调查材料里没提。驼子的口供很简单:强奸?睛说嘛!他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别说他老婆儿女一大家子人,就他这书记哪还有脸面当下去?这红旗大队也不能倒呀,他得对得起各级领导组织上的栽培嘛!这女学生鬼著呢,别看人小,心计不小!她明明在里头洗澡,洗澡就是咯,门拴在里面,那麽厚的门板,她不占口己打开外面撬得了?要不情愿怎的不叫?一共几回一.问她好了,每回都在她铺板上—.又不是大野地里,哪麽粗的门杠会自己脱掉?要强奸怎不早告了,还等肚子大了?招工嘛,这倒也不怪她,哪个知青不想招工种一辈子田的?要有个指标,能照顾就照顾,这也不算犯法,谁去都一样,大队就菅个推荐,公社才批得了条子,他一个人能定得了一.
至於孙惠蓉本人的口供,厚厚一叠子,问得极为详细,从她洗澡用的那块廉价的香皂,到怎麽从操盆里湿淋淋弄到稻草堆背後的铺板上去的,细节都问得不能再详尽了,犹如再奸一遍。案子的结论是:女知青资产阶级思想作怪,不安心务农,调离该大队,换一个公社劳动,加强思想改造。对驼子的组织结论:生活作风严重腐化,社会影响恶劣,党内记大过处分,暂且保留职务,以观後效。
他犹豫了好几天,终於向陆谈起,请陆干预一下孙惠蓉的事。
“她妈已经找过我了,”陆说,“胎也打了,找了个县医院的关系,她妈领她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