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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岛之行
    这次他们决定到火岛去,从中西部来的三个女孩子坚持要到海滨游泳,所以林刚预备带她们去火岛的松林滩。林刚在纽约住了十年,总共只去过三四次海滩:他不善游泳,虽然零星的在游泳池里泡过十来次,总也没有学精,最多只能游百来公尺。本来林刚提议请三个女孩子到雷电城去看戏,那儿有全美著名的踢踏舞,可是她们一致反对,嚷着说纽约城里太闷热,要出城下海,清凉片刻。

    自从林刚搬到百老汇与一○三街他那间两房一厅的公寓后,他的住所便变成中国留学生歇脚的地方了。尤其是每年夏季从各路来纽约观光找事的单身女孩儿,许多都欢喜蜂拥到林刚家里。或者直接经朋友的介绍,或者由朋友的朋友间接引进,只要抵达纽约时,打一个电话,林刚便开着他那辆崭新的敞篷雪佛兰到巴士站去迎迓了。

    一来林刚长得好玩,五短身材,胖胖的躯体像个坛子,在人堆子里,走起路来穿梭一般脚不沾地似的直兜转子,永远显得十分忙碌,林刚已经三十多了,蛋形的头颅已经开始脱顶,光滑的头皮隐隐欲现,可是他圆胖的脸蛋,却像个十来岁孩儿的娃娃脸,一径是那么白里透红,好像永远不会被岁月侵蚀似的。林刚爱笑,见着人总咧开他的大嘴巴,露出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看起来十分纯真,没有什么心机似的,因此女孩子们喜欢跟林刚来往,因为她们觉得跟林刚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二来林刚是个道地的纽约客,他谙悉纽约所有著名的中国饭馆,而且每家饭馆的拿手菜,林刚都可以如数家珍一般背诵出来。林刚生性慷慨,每次请女孩子去吃饭时,总是点最名贵的菜馆,女孩子们吃得都十分开心,一致称赞林刚是个食家。林刚耐性十分好,带领女孩子们游览纽约时,往往都是从清晨游到深夜,当那些女孩子站在洛克斐勒中心的喷水池旁,裙子被晚风吹得像一朵朵蓓蕾般的绽开来,林刚便咧着嘴笑嘻嘻的对她们说,她们的光临,使纽约增了一倍的光彩。女孩子们都乐了,说林刚是个最称职的向导。

    林刚做事已经八年了,他在纽约一家理工学院得到硕士后,便找到一份高薪的差事,过着优游自在的单身生活。其实林刚人缘好,认识的中国女孩子比谁都多,那些女孩子不管是在纽约的或是从外埠来的,个个都喜欢林刚,说他是个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有人搬家,林刚便忙着开了车去大包小包的替她们搬送。如果有人请客,林刚便开车到唐人街替她们采办菜蔬。林刚曾包饺子做馄饨,是个一等名厨,许多女孩子的庆生会都在林刚家举行。女孩子们背底下都叫林刚“林妈妈”,她们绝对没有恶意,只是林刚对女孩儿分外体贴的原故。尽管那些女孩子们那么赏识林刚,大家甚至争着要替林刚介绍女朋友,她们都感叹的说:像林刚那样的人,还没娶到太太真是可惜,可是那些女孩子谁也没有想到要做林刚的女朋友。在美国的中国男孩子比女孩多出几倍,林刚认识的那些女孩子大部分一来到美国两三年都结婚了。林刚一年之中总接到几张结婚请帖。他做过五六次伴郎,参加过十几次婚礼,有时还得开几小时车到波士顿或者华盛顿去帮忙与他交情深厚的女孩子的婚事,至于在纽约没有结成婚的那些女孩子,却又都变成了林刚的老朋友。

    有一次中国学生会在纽约州开普西一个夏季湖滨避暑胜地举行游宴,与会的人大多是情侣或夫妇,也有少数打单的青年男女,借此机会以便认识。林刚带了与他认识多年的黄玖一齐参加。开普西的湖滨非常幽雅,山明水秀,半点没有纽约市区的繁嚣。那晚月光特别明亮,照得水影山色,参差如梦。大家在湖滨草地上架上柴火烧烤牛排,并且饮酌冰啤酒助兴。火光映红了一张张年轻的笑脸,有人借着水声在拉奏悠扬的手风琴,林刚的兴致非常高昂,一连喝了五六罐啤酒,黄玖也很高兴,频频与林刚举杯对饮,月光照得她那件低胸的蓝缎褶裙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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