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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死亡的颜色
    他是死是活,知与不知,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

    ……因为他已经消失了,只是在此 时此刻,

    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

    ——杜拉斯

    现在我的小说已临近尾声,在手中的笔换了一支又一支后,我终于找到了那种从山顶沿着滑雪道冲近山脚的骤然松弛的感觉,还有一丝奇怪的惆怅。

    我想我不能预料摆在这本书面前的命运,那也是我自身的一部分命运,而我并没有力量去控制。同样也不能对我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负责,既然一切写出来了,那么就让它们自生自灭。

    我又累又瘦,在镜子里我不敢多看自己。

    离天天的死已有两个月零八天,但我长久地保留着某种幽玄的通灵感觉。

    在厨房煮咖啡的时候,耳边突然会传来哗哗的水声,那是从隔壁的浴室传来的,一瞬间我想是天天在浴室洗澡,马上冲过去,但浴缸是空的。

    当我在书桌前翻动一页稿纸,我又突然能觉到有个人坐在我背后的沙发上。他沉默而温柔地看着我,我不敢回头,因为怕惊走了他。我知道天天一直在这屋子里陪伴着我,他会执拗地等待着,直到我完成这部曾给他热情的小说。

    而最难捱的就是在深夜无人私语时,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抱住他的枕头,祈祷神把他送到我无休止的梦里来:灰色的雾从窗外斜逸而入,很轻又很重地压在头顶,我听到一个遥远的声音在轻唤我的名字,他身着白衣,带着经久不败的美貌和爱走向我,我们用玻璃丝般透明的翅膀飞翔,草坪、房屋、街道,一个又一个掠过我们。青黛色的天空被光线扯开几道口子。

    清晨像魔法即将消失的警讯一样降临,大地四处上的夜晚被驱逐。梦醒了,爱人不见了,只余下胸口一丝余温和眼角的湿痕。从天天在那一个清晨死在我身边开始,以后每一个清晨降临对于我而言都像是一次冷酷攫人的雪崩。

    马克离开上海的那一天,我一直躲在父母的家里。第二天我离开那儿回西郊的公寓,临行前没带去那个装满了马克送的礼物的大包,只从包里找到了一枚镶了蓝宝石的铂金婚戒,取出来戴在手上。那是我趁马克昏睡片刻的时候从他无名指上脱下来的。

    他那么惶惶然,上飞机的时候都不会察觉到我偷了这枚戒指。而我没有更多的用意,也许只是跟他开了个最后的玩笑,也许是心存不甘,留作纪念。

    戒指很美,可惜稍大了些,我把它套在大拇指上。回到公寓前我脱下它,放在口袋里。

    回到公寓,天天在看电视,桌上堆着爆米花、巧克力、可乐,他看到我一进门就张开双臂,“我以为你逃走了,再也见不到你了。”他抱住我。

    “我母亲做了些菜肉馄饨,要不要我现在煮给你吃?”我晃了晃手里的一只食品袋。

    “我想出去兜兜风,想在草地上躺一会儿,”他把头放在我胸前,“和你一起去。”

    我们戴着墨镜和水出门,出租车把我们载到我的母校复旦,那儿的草坪很舒服,又比公园里随意放松,毕业几年,我始终留恋复旦园里那样可以让人随意发疯但又雅致清新的气氛。

    我们躺在樟树浓荫下,天天想背点诗,但一首也想不起来,“等你的小说集出来了,我们可以在这里的草地上朗诵,大声点再大声点,大学生们喜欢这一套吧?”他高兴他说。

    我们一直躺着,晚饭也在学生餐厅里吃的。政通路上有家紧靠复旦留学生院的酒吧,叫hand rock,由一个叫“疯子”的乐队经常出没,吉他手曾涛就是酒吧老板。我们进去想喝杯啤酒。

    吧台后面是熟悉的几张面孔,朋友们都老了,“疯子”的主唱周勇也很长时间没有出现了,我和天天听过去年夏天疯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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