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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那么上帝,你也会原谅我十三岁曾有过的错吗?

    终于,我还是将叶灵给顾朗的那封情书,交给了顾朗。

    只不过,是我的字迹。

    那天下午告别了叶灵,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偷一样,窃取了她的信任,也窃取了她的幸福。最终,我决心将这封情书交给顾朗。

    可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我抄写了叶灵的情书,大抵是一个十三岁女孩最卑微的愿望吧——温习着叶灵的表白,就好像自己对着他表白一样,顾朗,我喜欢你。

    唉,老艾从小教我练字,难不成就是为了这天,在我不能用最美的样子遇见他时,用最美的字迹遇见他?

    我将叶灵的话语一字不落地抄下,我告诉自己,我只是在美化这封情书而已,反正叶灵的字不漂亮,就当我这个朋友帮她的忙。

    可是,信的末尾,最终,我没有落下“叶灵”的名字。当然,也没有落下任何人的名字。

    我还是自私了。

    叶灵忐忑地等待着顾朗的回音,她越是紧张,我越是罪恶。

    海南岛安慰叶灵,你要是一封情书就以搞定顾朗的话,他早不知道被搞定了多少次了。既然追了,就破釜沉舟,别在这里装怨妇,最烦你们女生想得到,还要装不安。

    海南岛的话说得叶灵脸红得跟鸡血似的,不过,革命还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这点确实没错。

    以后的日子,叶灵每一封写给顾朗的信,都交到了我的手里。

    而我,将每一封情书都抄写一遍,把叶灵的信深深放在书包底下,把我重新抄写好的交给顾朗。很多时候,顾朗不在班里,我就将信交给那个女版蜡笔小新,让她帮我转交。

    顾朗不咸不淡地收着情书,在当时的我眼里,以为这是一种默许,后来才知道,他想婉拒,但是不想伤害到情书主人的自尊。

    那是我记忆里最清晰的一段时光,每次将情书递给他时,看他微笑的表情,淡淡的唇角。他有时想说什么,但是开了口却愣住,只好讪讪,说,额,字挺漂亮。

    他的话如同一枚浆果,沾着蜜酪,落进我的嘴里,一直甜到脚趾头。现在想来,他欲言又止的应该是,让我或者让写情书的人放弃吧,因为这实在是无用功太无聊。而我却当成了鼓励。

    那段日子,抄写情书成了我的课外作业,每天挑灯奋战,披星戴月。

    我妈每天晚上在门外看着我桌上那小台灯闪亮,内心无比感动,经常给我做点儿宵夜加个营养什么的,而老艾也从我伏案的弱小背影中,看到了清华状元北大才女的影子。要是他们知道我当时是在忙着给男生抄写情书的话,估计灭了我的心都有。

    不过,我和叶灵的审美观有些不同,她喜欢顾朗的头发,情书里写着“篮球场上,它们碎碎地在阳光里,就像是岁月的剪影”;她喜欢顾朗的眼睛,情书里说“每次望见,总是觉得像漫着星光的湖水,随时会倾泻天边”……可我的审美观就不同了,我觉得顾朗最让我心动的是他的笑容,然后他的腿挺长,屁股好像也挺翘的……胡冬朵说,我从小就有变成同人女的潜质,一度鼓动我去写BL小说,说是称霸腐女界,一统天下,千秋万代。

    说起来,因为眼光的不同,抄情书时,我总会一边批判着叶灵的想法,一边遐想着顾朗那些吸引自己的地方。因此叶灵的情书常常被我抄得一塌糊涂。

    比如她说“我最喜欢看你的眼睛,它们就像幽暗的无底深渊一样,让人将心坠下”。可那时我却觉得更喜欢顾朗的鼻子,那么高挺,所以情书就被我搞成了“我最喜欢看你的鼻子,它们就像幽暗的无底深渊一样,让人将心坠下”。

    不知道顾朗看后有没有气绝,谁家的鼻孔那么大,跟无底深渊似的,还那么幽暗,估计鼻毛丛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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