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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 改变世界个屁
的工作,不管有多枯燥、多繁琐,总之我得自己养活我自己,不能成为拖累家人的米虫。

    我想象的画面是,三十岁的我,五点从某间灯光不足的公司下班后,在巷口吃个面,回到家先洗个澡,再来就可以好整以暇打开计算机桌上的麦克风,将我一整天得到的灵感全唱录进去。

    所以我想办法考上研究所,想从研究所的所学里找到未来的职业。

    然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我的歌,我的人生。

    某一天,唱片公司开始采用我的歌,将我的歌送进录音室重新装潢打造,我的歌不再只有傻气的清唱,而是套上有模有样的编曲与伴奏,交给比我会唱一兆倍的歌手诠释。

    如此一来,大家才渐渐注意到我的创作。注意到我的存在。

    歌开始畅销,收入多了,让我得到用全部的时间都拿来创作的自由。

    我不必打领带上班,每天要做的就是到处走来走去,捕捉这个世界低声唱给我听的声音、攫取这座城市敲打在我耳里的节奏。

    我看着西门町六号出口的人群写歌。

    我看着在大安森林公园牵手散步的情侣写歌。

    我看着在小区篮球场上的挥汗身影写歌。

    我看着在捷运上大声嬉闹的高中生写歌。

    我看着入夜的中山北路上打扮超辣的女孩写歌。

    我从来不会抱怨自己写歌很累,因为我已经太幸运了。

    有多少人可以真正拿自己的兴趣当职业?

    只是,当我的歌越来越红,越来越多歌手跟我邀歌的时候,以前我无法想象的批评,从我过去再熟悉不过的温暖土壤中蔓延攀爬出来。

    我始终很困惑,如果我写歌无迭让自己快乐的话,写歌还有什么意义?

    怪里怪气绝不押韵的歌,我还是很喜欢写。

    但我也很喜欢写情歌啊,我也喜欢写一些押韵押得无限柔软的歌词啊。

    我很喜欢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自然就会想要写一些像《一路上有你》那么真挚温柔的陪伴型的歌。

    张雨生的《天天想你》从我国小五年级就一路陪我到高中,我那么爱,怎么下会想要写出同样可以陪着小男孩长大的经典情歌呢?

    梁咏琪的好可爱,听的时候就好像有一个像猫一样的女孩在旁边搔我痒,徐怀钰的《我是女生》也很俏皮活泼,我一个大男生也想挑战能不能写出那种让人甜在心头的曲风啊。

    郑中基的《左右为难》、苏永康的《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李圣杰的《痴心绝对》被大家唱到烂掉,但反过来说,不就是大家一直唱一直唱一直唱不完的经典芭乐吗?我也很受感动,我也很想种出那么厉害的芭乐啊!

    我以写怪歌出道,不代表我只能写怪歌、或我是一个以反市场为乐的怪咖,写怪歌更不代表志气高啊!

    我写中国风,不代表我就准备抄袭方文山。因为我就很爱方文山啊!

    摇滚的精神绝对不是唱摇滚歌。

    而是摇滚激荡这个世界时,所散发出的光芒。

    如果摇滚不是这样——我不摇滚,也没什么。

    「我说流大,你是不是向市场妥协了?为什么又是这种芭乐呢?」

    「不知道该不该说……流大,我觉得你的歌越来越商业了。」

    「我该叹气吗?现在的流大,已经不是我当年认识的流大了。」

    明明就,一样吧?

    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改变过。

    我原本以为只要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无所谓向不向市场妥协,没想到自己的内心戏不见得可以被所有人听见。特别是一些早就准备好讨厌我到底的人,最喜欢装作是我的旧粉丝,大声叹气我已经被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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