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烟火,其实是在妳的脸上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
这麼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於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
逛街必须由毛陪著,看电影很喜欢毛陪著,说故事好想有毛听著。
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乱变无聊透顶的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最后这一年,毛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
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
渐渐的,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买了车,还得学著开。
当作是不用投币的大型游戏赛车机,当毛在美国自助旅行的三个礼拜,我戒慎恐惧地握著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
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晃直条条的中山路。
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中正机场接毛毛狗喔。」
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於非常习惯坐在车子裡头的感觉。
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上路这种长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干得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
要开车去中正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土城家裡,对我这白痴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像就知道我肯定紧张到胃痛。
科技这种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
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操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毛面前有个大人的样子。
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我愿意。杀手欧阳盆栽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偶而做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想是如此,装也要装出来。
只是就在我逐渐习惯方向盘的快感时,越来越不快乐的毛从美国捎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係。
…原来还是不行啊。
暂时偽装成大人的我,骨子裡,还是那个老爱嚷著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
这个我,毛已不再需要。
「对不起。」毛低语:「公公,就当我对不起你。」
「那麼,就还是维持那句话吧。就在妳几乎忘记,所有我们一起做过的事的时候,只要记得,我很爱妳这件事就够了。」我闔眼,全身缩塞在沙发上。
掛掉电话,我无法克制地掉眼泪。一直一直掉眼泪。
我知道,习惯开车,跟习惯没有毛的人生,完全是两回事。
毛从美国回台湾那天晚上,有够怕开错路的我提早五个小时就出发,早早就出现在机场大厅,在二楼星巴克不知所谓写著小说等她。
我很惶恐,七上八下,小说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其实都是一些废物文。
我很怕等一下我见到毛,又会捨不得她。
但我更怕,如果我见到了毛却一点捨不得她的感觉也没有,那种情绪苍白。
该来的还是避不了。
与三个礼拜不见的毛碰面的瞬间,她看起来既陌生又清晰。
「累吗?」我只有嘴唇在动,帮拿行李。
「一点点。」毛有点倦容。
我不晓得该怎麼跟这样的毛告别,只是静静地打开车门,请她坐上属於她的位置,向她介绍这一台为了送她回家而买的车。
迟来了,但至少还是来了。
我无法用这一台车载毛毛狗到处去玩,上山,下海,上下班,吃宵夜。
但至少可以送她一次,回家。
一路上我们聊著我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的事,可能聊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