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坏。但他还就是没有真正坏过一次。他非常高尚、非常负责任地没有把她变成女人。他是有机会的,特别是在夏雨大学毕业分配在一所中学教书之后,和她同住的另外一个女教师几乎整夜不归家。他们两个和衣躺在床上,隔着薄薄厚厚的化纤制品、纯棉制品相互拥抱。那个时候电视机还不多,隔壁邻居家里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很大。山口百惠的《血疑》,还有就是《聪明的一休》。“一休哥。”“来啦。”日本动画片,充满了后来十分流行的脑筋急转弯式的智慧,大人小孩都爱看。他们海阔天空地说了多少废话呀。有时候也会突然停下来,听着电视。更多的时候夏雨会突然说,你爱我吗?他说,爱。夏雨说,你真的爱我吗?他说,爱死你了。夏雨说,我不信。他于是想了好多好多的办法,证明给她看。有一首诗就是他用手指头上的血写的,他拿着一把小刀,将手指头划破了,把汩汩的血当做墨汁使用。他拿诗给她看,他说,你信了吧?夏雨说,我信了我信了,你这傻瓜你这傻瓜呀。她疯狂地抱着他的头,第一次主动地把舌头伸到他的口腔里,企图在里面翻江倒海,她的泪水把那张美丽圣洁的脸打湿了,又把那些湿漉漉的眼泪涂在他的脸上、脖子上。那个时候,他是多么畅快,多么幸福。他的爱得到证实。她信了。他也以为她信了。可是,他们的爱情遭遇了面包。事情发生得没有一点征兆,毕业留校的张仲平去外省参加一个短训班,回来的那一天,正是夏雨跟一个从美国来的资本家的公子喜接连理的日子。可以想像,张仲平是怎样的悲愤欲绝。他对夏雨的爱在一秒钟之内土崩瓦解了,一下子变成了恨。他从此懂得了两个道理:你必须有钱,有钱你就是赢家;你不能认真,认真你除了是输家,还是傻瓜。
“水。”
声音是从曾真的嘴里发出来的,她翻了一下身,然后舔了舔嘴唇。她的眼睫毛真长真亮呀,在她的眼眶下,投下了像月亮中的阴影似的半弧形的一抹,还会颤动,像一丝丝云彩的掠过。然后,曾真的眼睛就张开了。
她看着他,他觉得她的眼睛慢慢睁开以后,突然睁大了。她的像新春的柳叶儿一样秀美的眉毛,微微地皱起来了。她看着他,有点嗔有点羞的样子。
曾几何时,夏雨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他的。
张仲平早就不是傻瓜了。他让她看着,然后,头朝身后的电视机轻轻地摆了摆,引导她去看上面的花。张仲平说,祝你生日快乐。曾真的眼光越过他的肩头,看到了那些花。鲜艳的花,芬香扑鼻的花。那么多,把整个电视机的顶部全部遮蔽了。曾真的眼光停留在那些花上,好像有点发呆。
后来,她回过眼神来看他了。他认为她会说谢谢。她却没有说。她为什么连一声谢谢都不说呢?她是不是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她是愿意接受他的了?至少,她没有拒绝。
他和她互相看着。那种对视是猎手与猎物的对视。没有回避。好像谁最先移开目光,就是示弱,就会立即落荒而逃,成为对方的牺牲。谁是猎手,谁是猎物?一般来讲,猎手还是由男人来充当比较好一点。如果最后变成了狐狸打猎人,那只能说明猎人太差劲和狐狸太狡猾。一切取决于双方力量的对比。
猎手是需要首先采取行动的。张仲平早在不知不觉中坐在沙发上了。就是曾真躺着的那张双人沙发。他的两条胳膊也撑在沙发上,将曾真的小脑袋罩在中间。他轻轻地抬起右手,选择曾真左边的鬓角作为接近的目标。他要将手指像一把桃木梳子一样温柔地穿插进她的头发,咖啡色的头发,一丝一缕地从指缝间滑落,丝丝入扣,柔软而舒服。但是,曾真小脑袋一偏,躲开了。这一次的躲闪完全在张仲平的意料之中。他改换了一下方位,这一次是左手对右边鬓角的侵略,又被她躲开了。张仲平的登陆失败了,曾真一连躲了两次,却仍然盯着他。关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