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二
忽的,我明白了他意思,我又想扯谎了。
“我的,”于是我把像片抢过来吻着。
他信了。我竟愚弄了他,我得意我的不诚实。
这得意,似乎便能减少他的妩媚,他的英爽。要不,为什么当他显出那天真的诧愕时,我会忽略了他那眼睛,我会忘掉了他那嘴唇?否则,这得意一定将冷淡下我的热情。
然而当他走后,我却懊悔了。那不是明明安放着许多机会吗?我只要在他按住我手的当儿,另做出一种眼色,让他懂得他是不会遭拒绝,那他一定可以做出一些比较大胆的事。
这种两性间的大胆,我想只要不厌烦那人,会象把肉体融化了的感到快乐无疑。但我为什么要给人一些严厉,一些端庄呢?唉,我搬到这破房子里来,到底为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