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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写过一个故事。冗长而寂寥的午后,我把它念给我爸爸听:

    “从前,有一个杀手。他每个月都会杀一个人。杀完后,他会把他的头割下来放到床底下,把尸体扔进荒野。这个杀手的隔壁,住着一个小姑娘和她的妈妈,还有小姑娘最爱的狗——欢欢。杀手一直嫌狗吵,有一天,他把狗杀了,把狗身子煮来吃了,把狗头藏到了床底下。小姑娘的妈妈对她讲,不用担心,欢欢只是走丢了,总有一天会回来。

    责任吗?”

    如此大事,我哪敢

    后来,小姑娘和杀手慢慢地成了朋友。她把自己的大白兔奶糖分给杀手吃;还给杀手用草编了一顶很丑的帽子;遇到很难的数学题,请杀手教她做。杀手被小姑娘感染了,忽然就不想杀人了,他换了一份正经的工作,还想娶小姑娘的妈妈做老婆。

    冬天来了,下雪了,天很冷。小姑娘给杀手送去了一碗鸡汤。杀手喝完后,晕过去了。于是小姑娘把杀手的头割了下来,洗干净,连同他床下的十一颗人头和一颗狗头一起,埋在了雪地里。

    春天到来的时候,雪化了,埋过人头的地方,开出了又一丛美丽的鲜花。每一朵花,都像是一只狗的笑脸,人们把它叫作‘狗头花’。小姑娘指着那些花对妈妈说:妈妈快看,欢欢回来了。”

    “完了?”我爸问我。

    “完了。”我合上本子。

    “那么小安,你写这个故事,主要是想讲什么呢?”我爸 把他的凳子挪得靠近了我一些,好奇地问我。

    “你觉得呢?”我反问他。

    他想了想回答我说:“你是不是想说,再冷酷的人,也会有被爱感化的那一天?可是,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又要写他被小姑娘杀死了?这个结果,很残忍,也根本没什么意义啊。”

    我笑着说:“当然没什么意义啊,我也就是写着玩玩。”

    说完,我把那个本子扔到了床的角落里,拿了本伊藤润二的漫画书看起来。我喜欢他的漫画里弥漫的恐怖气氛,可以深度挑战我的脑神经,这是别的阅读无论如何都达不到的快感。

    “少读点古里古怪的书,把脑子读复杂了。”他瞄了书皮一眼,敲了我脑门一下,担心地说道。

    唉,从懂事起,我已经学会不指望我爸爸会懂得我。就像我一直都不懂得他一样。只是有一点毫无疑问,我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亦是我的。

    我在乡下长大。不过我爸并不是乡下人。他在镇上开了一家服装厂,我们村里的人,都喜欢叫他“维厂长”。说起来,我爸当年举家搬到乡下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妈妈,听说我妈长得特别漂亮,可她生下我不久就患了癌症,换了很多医院都治不好。医生说,乡下空气好,对她的病有用,于是我爸就在乡下买了人家盖得还算不错的一个小别墅,又花很多钱把它装修了一下,希望能安安静静地和我妈在那里共度余生,谁知道造化弄人,我们搬进去没多久,我妈的病情却突然恶化,撒手离开了人世。

    人死了都希望入土为安,偏偏我妈妈是个热爱自由的人,要求我爸将她的骨灰撒入大海,誓要将自由进行到底。这可苦了我这唯一的后人,清明时想给她扫个墓都找不到地方。最多就是我爸抽空带我飞去海边,我们找一家海边的小旅馆住下,黄昏时一起在海边坐坐,看看落日,吹吹海风,然后回来 缝续我们的生活。

    我妈走后,我爸把对她的爱全转到了我身上,为了培养我,他下了很多的功夫。分数什么的他倒不是很要求,但是从三岁起,我每天的必修课有两门:一是钢琴,二是武术。

    理。但钱都放在我口袋了,我也不   我爸让我学琴,是因为他相信音乐可以让一个女孩子变得安静,与世无争,淡泊名利。如果你有天走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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