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她觉得实习这种糟糕的生活漫长得似乎永远不会结束。你只能穿最难看的衣服,只能天天对着那一群嘈杂得让人头晕的孩子,这阴暗的办公室里那些人到中年整日家长里短的女老师们一个个对你虎视眈眈就像电影里五十年代的妇女主任。夏芳然沮丧地明白自己永远做不成一个好老师――为人师表这么光荣的事情,就留给那些干燥的女人们去做吧。
那个写这篇作文的叫做丁小洛的孩子很怪。夏芳然之所以记住她是因为她有一副绝好的嗓子但是没有好的乐感来跟这嗓子匹配。夏芳然摇摇头,总而言之,她对别人的事情通通没有兴趣,何况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孩子的嗓子或乐感。还是想想自己尽管八字还没一撇的咖啡馆――那可是这发霉的日子里唯一的兴奋剂了。夏芳然要管她的店叫“何日君再来”。她已经决定了。
但是夏芳然从来就不知道,那个孩子满怀感恩地跟着她唱歌,看不出来夏老师美丽的微笑里有多少勉强,同样看不出来这位夏老师已经快被这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快被他们这群永远也安静不下来的小麻雀们逼疯。夏芳然更不知道自己就在无意中点燃了这个孩子对生活的热情,信心,甚至是想象力。
然后,冬天来了。
那年冬天学校选中小洛的年级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千禧年歌咏比赛。夏芳然则必须非常不情愿地在实习马上就要结束的时候担负起准备这次比赛的责任。丁小洛一直都记得,她知道自己被选进了为了比赛临时组起的合唱队的那一天,天气绝好。北方的冬天如果阳光明媚的话,很容易看到一种锋利的天高云淡。虽然锋利,却根本没闪着那抹咄咄逼人的寒光。那是小洛喜欢的天气。她跟着合唱队一起练歌,准确地说,跟着夏老师练歌。除了比赛的规定曲目外,夏老师选择了一首叫做《明天会更好》的歌。夏老师说:“这是首老歌了。它很适合童声合唱。”
于是,小洛关于那个冬天的记忆,变成了一样可以贴上五个字的标签的标本:明天会更好。为了练习,放学回家的时间常常很晚。白昼一点点地变短,巨大而疲倦的地球无声无息地把越来越长的黑夜留给北半球的孩子们。可是尽管这样,在令人沮丧的冬日的黄昏里,在北半球这声冗长的叹息里,依然有一群孩子在为它感恩和喜悦地歌唱着:“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看看忙碌的世界是否依然孤独地转个不停。春风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
什么叫“风情”,小洛其实不大了解。可是她隐约感到了,这不是个大人们乐意从小孩子的嘴里听到的词。因为它牵涉着某种秘密的,但是妩媚的欲望。可是现在不同了,小洛可以光明正大地把让这个词在她口中大摇大摆地进进出出。不仅是大摇大摆,还可以搔首弄姿。唱歌真是一件好事啊。小洛心满意足地叹着气。叮叮咚咚的钢琴声中,当讲台上的夏老师的左手像花一样盛放的时候,他们就该开始唱了。小洛站在一群孩子里,听着歌声盖过了钢琴声,夏老师站定在他们面前,用双手跳舞。原来人是可以站着跳舞的。
“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候鸟出现它的印记。带来远处的饥荒无情的战火依然存在的消息。玉山白雪飘零,燃烧少年的心――”“停一下。”夏老师给负责钢琴伴奏的六年级的大姐姐一个手势:“我们把那句‘远处的饥荒’再唱一遍,刚才唱得不齐。”音乐声重新响起,已经擦黑的天空里路灯刚刚点亮。小洛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有种紧紧的,温暖的快乐把血液这样猩红和残忍的东西变成温暖的浪潮。小洛在涨潮的声音里闭上了眼睛:风情,是指这个吗?
那天正好是冬至。小洛心里隐隐地有点害怕。因为这两天练歌练得的确过瘾,昨天她忘了写数学作业。老天保佑老师不要发现小洛没有交作业本啊。因为她听说邻班的一个小女孩就是因为没写作业然后她们班主任就不许她参加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