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芮小丹笑了笑,洗了一颗荔枝剥开放进嘴里,点点头说:“好吃!”然后把厨台上的食品一并往冰箱里归置,说:“算了,这顿饭我也没信心做了,你们先说事,说完了事咱们去尝尝你说的那家苗族餐馆。”
欧阳雪环视着厨房笑道:“厨具越来越多,这小日子慢慢就算过上了。”
来到客厅,欧阳雪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简要讲了一遍。
丁元英一边看文件一边听欧阳雪的叙述,当他听到冯世杰置换农户债权时笑了笑,听到刘冰要求留在公司打工时又笑了笑,只是听到林雨峰当着众多记者声称如果没有公理就跳楼时神色沉重了一下。看完起诉书和股份转让协议,他把文件放到茶几上。
芮小丹认真地听着,格律诗公司的缘起与她有着直接的关系,她对公司命运的关注有着与公司股东完全不同的角度,那是一种实践、一种证明。诉讼事件于王庙村是神话的序幕还是败笔的开始?退股事件是文化属性的产物还是判断能力的局限?合法的杀富济贫是不是社会可以接受和允许存在的合法竞争……总之,那个神话所需要的、实践了的和能够证明的东西逐渐浮出水面了。
欧阳雪说:“现在公司就剩我一个人了,怎么办呢?我除了开饭馆不会干别的,现在就是没官司我也管不了这公司,更别说有官司了。”
丁元英说:“先应诉,不经过诉讼不好处理。败诉了,简单,都是人家的,省事;胜诉了公司就值钱了,也简单,想卖就卖了,想托管就托管,重组、自营也可以,随你了。”
欧阳雪说:“我咨询过律师收费,从15%到30%不等,600万元的争议标的,就按15%计算也得90万元,那还不如把公司给律师算了。”
丁元英笑了,说:“谁给你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这官司不复杂,能把证据实事求是说清楚就行。肖亚文素质不错,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商务经验,跟你们也熟悉,你的公司可以出20万元请她做诉讼代理。你去北京找她谈谈,征求一下她的意见。”
欧阳雪说:“如果是亚文都能打的官司,那小丹也能打了?”
丁元英说:“能,但不适合。肖亚文接这案子也存在和工作发生冲突的问题,只是冲突成本低。小丹的工作性质不适合在媒体露面,时间也不好协调。”
芮小丹笑着说:“20万?眼都红了。就这点事,给5万我就给你们打了。”
欧阳雪问:“大哥,你说咱是不是不正当竞争?”
丁元英说:“小丹是律师,你问她。”
芮小丹说:“至少现在我仍然认为,只要是合法的竞争就是正当的竞争。如果合法的竞争体现了不正当竞争,那不是竞争本身的问题,一定是法律的问题。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复杂的是观念、角度、立场。我现在说不好,我需要思考。”
欧阳雪说:“连你都需要思考,那我就更不想了。”
我需要思考……
我需要思考?
突然,芮小丹被这句话本身触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