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秦朗捧着花往“心雨”赶。
一路上都有些踌躇,有一种想回头的冲动,要不是昨天那一个吻,他实在是没有勇气这样做的。
明明知道也许会失败,但是还是会这样做,这就是青春吧,宁可失败,也要去尝试。因为去的话是一,不去的话是零,零就是什么都没有了,就为了一点点的可能性,所以,还是要坚持。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你,那样的喜欢,连我自己都在惊讶,想到要失去你,甚至只要想到不能再守护在你的身边,就觉得世界空荡荡的,连呼吸都没有力气了。没有你的世界,呼吸,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我就是这样的喜欢你,喜欢到了这样,就没有救赎了吧?只能这样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一直往下走。
我就是这样喜欢你,喜欢到可以放弃整个世界。只有你。
有人说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浓浓的喜欢,那我这样喜欢你又叫什么呢?这是不是就叫做义无反顾?就像是飞蛾扑火,明明知道烈火中只有灭亡,但是却还是这样的执着,因为,是没有退路的啊!
心蕾。
俞心蕾。
先把嘴唇撅起来,做出一个接吻的样子,然后咧开嘴,淡淡的微笑。之后笑容扩大,接吻,微笑,甜蜜的笑——就是这样,这个名字就从你的齿缝自然地流淌了出来,就像秦朗此时的表情,如此的甜蜜而生动。
于是路上的人看到一个脸上挂着甜蜜微笑的男人,手捧着一束好美的鲜花,匆匆地向前。
走到“心雨”的门口,他反而停下来。
有些慌恐,有些害怕,真的是很复杂的心情呢。因为重视,所以才害怕,害怕被拒绝。
透过橱窗,看到里面防护水幕中间是一架巨大的三脚钢琴,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钢琴的前面,弹奏着一首哀婉的歌曲。虽然只是在咖啡厅里面,却给人一种华丽的感觉,好像是正坐在维也纳的金色音乐厅里,四下全是穿着晚礼服、衣冠楚楚的人们,四周是香槟、鲜花和美酒。
好像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和心蕾整个人,和她的气质相配。她好像天生就应该如此,而不是坐在自己家低矮的房子里,吃自己做的蚵仔煎。
一时间,本来充盈得满满的心忽然到了最低点。
自己,真的有把握给心蕾这样的幸福吗?给她汽车洋房,周围的一切,上流的酒会、舞会、奢华的生活、华丽的服装……这样的幸福吗?给她以前那样的生活,自己办得到吗?说出来,连自己都觉得没有底气吧。
就像是两个世界,距离,不是有爱就可以磨灭的。自己难道真的忍心让心蕾在这样的小房子里,穿着廉价的衣服,吃着路边摊过一辈子吗?自己,可以吗?
真的可以这样自私吗?可以给她所谓的幸福吗?真的,可以吗?
正在思考着,忽然看到了一幅景象。
一个手捧鲜花的男子站了起来,走到台上给心蕾献上,那是一束好大的鲜花,自己的和人家的一比,简直小得不能提。
那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显得十分的潇洒,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身上带着一种很优雅的味道,就好像是一个微服出巡的王子一样。他走到她的跟前,娇小的心蕾刚好到了男人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的地方,正是书上说的最适合恋爱的高度。
男人把花送到了心蕾的手里,然后在她的脸颊上轻轻一吻,那模样简直是般配极了。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球鞋和牛仔裤,秦朗苦笑了一下,站在离门不远的地方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推门进去,而是悄悄地转头离开了。
那样的画面太美,美得令人不忍观看,但是在秦朗的眼里,恐怕只有“惨烈”两个字才能形容吧。
爱情在两个人的时候,就是最为甜美的蜜糖,但是当第三个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