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枝黄花
“后来呢?”咖啡女孩问。
后来全都撤退了,因为大盖帽来了:场面非常混乱,迷彩服们跳上卡车扬长而去,我跟着墨镜们上了一辆面包车,胡子开的是一辆凯迪拉克,早跑了,剩下一些安全帽留在现场,负责交涉谈判。胡子丢下一句话:“一个星期之内,你们会主动要求搬家的。”这句话是说给一个躺在地上昏死过去的人听的,再后来,救护车从我身边开过。我坐在面包车里,强忍着惊恐和惶惑,去了一家酒楼,吃了点冷菜,到热菜上来的时候我认为自己快要露馅了,找了个借口溜了出来,回到了这里。
“太可笑了,”她说,“怎么会感到自己要露馅呢?”
“很简单,他们吃饭的时候都把墨镜摘了下来,我却忘记了。有个家伙过来骂我傻逼,然后很疑惑地问,你这个墨镜哪儿搞来的,和我们的好像不太一样啊。”
“你既没有做侦探的天赋,也没有当卧底的素质。”
“这一点我承认,幸好溜得还算快。”
“马桶是怎么回事?”
“出门之前觉得要干点什么,找不到任何事情可做,心脏像低血糖一样犯潮。擦马桶是一种调剂。我擦得不错吧?”
“古怪。”她说,“走的时候连房门都没关。”
“关了。”
“没关,门开着。”
“我记得是关了嘛。”我嘟哝了一声,有点迷惘,人们大多记不清自己是不是关了房门,那顺手的一下子在记忆中总是模糊的。“这扇门真可怕。”我故意说。
我来说说草丛吧。
我说:“那种草的学名,叫‘加拿大一枝黄花’。”
她抬起头看我,不明白我说这个什么意思。我仍自顾说下去。
“是三十年代从北美洲进口的,当时作为观赏植物对待。没想到,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生命力超强,和水葫芦是同一种类型。水葫芦当初是作为猪食被引进的,尚且还有点实用价值,加拿大一枝黄花则没有任何实用功能,完全是用来看的。我至今仍不能明白,它那么丑陋,开出来的花还不如稻子好看,当初为什么会被认为是观赏植物。它在花鸟市场有个很滑稽的名字叫‘幸福草’。
“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对物种入侵当然没有概念。半个世纪之后才意识到它的危害,喷药,焚烧,生物抗衡,都没有很好的效果。它还继续长着,公路边,河滩上,还有那个凶杀案的现场,它步步为营地吞噬着其他植物的生存空间,只要你稍不注意,它就会像亡魂大军一样复活,占领了全世界。
“我家乡也是,麦乡到处都是这种草,甚至长到了屋顶上。念中学的时候,上劳动课就是去操场上、公路边拔草,拔掉了还必须堆起来烧,否则种子还是会四处传播。起初还觉得挺好玩,真干了才知道累,草都纠集在一起,比人还高,根特别深,强悍得不可思议。再后来,凡劳动课去拔草就觉得头皮发麻。
“那草丛是很难进去的,踢球的时候,要是球飞进去了才叫麻烦。里面可能会有昆虫,有老鼠,有蛇,是一个很完整的生物圈,就像珊瑚礁一样。有一次我进去,踩到了一只死猫,猫不太可能是迷路死在里面的吧?也不太可能像非洲象一样,找个没有象的地方孤独地死去。反正很可怕,踩到猫的尸体。那时候我就想,不知道哪天进去捡球,会踩到人的尸体,这个念头纠缠着我,没想到若干年后成真了。
“这种恶性杂草的能量是非常可怕的,它不仅是物竞天择的结果,倒像是天生具有一种人格:强悍而团结,造就了一个铁幕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它们杀死其他的植物,却又不会使自己的同类死于营养不良,既残暴又无私地控制着它们的领域。
“有人叫它生物杀手,其实它不是杀手。那种绞杀乔木的藤蔓才是杀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