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的确,和过去相比,丽英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容光焕发,爱说爱笑,走路轻捷而富有弹性,很少有恼火的时候,就像她当年在派性文艺宣传队一样。
她对卢若华有一种敬畏,觉得他是那么高深。她在他面前感到胆怯和拘束;时刻意识到他不仅是个丈夫,也是个领导。她炒菜做饭,生怕卢若华不爱吃。对待他前妻留下的独生女玲玲,她也尽量使她满意——她关心她,绝不像个母亲,也不像个阿姨;好像玲玲也是个什么高贵的人,她都得小心翼翼地对待。
这个家在物质方面当然是富裕而舒适的。别说其他,三个人光被子就有十来条。时兴家具也齐备:“红灯”牌收音机,“日立”牌电视机……每天晚饭后,卢若华在另外一个屋子里和来串门的中层领导干部闲谈,她就一边打毛衣,一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如果来个县长或书记什么的,她就会像一个优秀的家庭妇女一样,热情而彬彬有礼地沏茶,敬烟,一切都做得很得体。不用说,卢若华对她满意极了。
老卢经常请县上一些重要人物来家里喝酒吃饭,不是这个局长,就是那个部长。丽英买了一本“菜谱”书,用她的聪敏的才智,很快学会了做各式各样的菜。老卢那些吃得吧咂着嘴的朋友们,先夸菜,后夸丽英,都说卢若华找了个“第一流”。老卢不用说很得意,但他是个老成持重的人,总是含笑摇摇头——但这绝不是不同意朋友们的恭维。
白天,她去城关幼儿园上班一上班,这本身对她来说就是无比新鲜的;这意味着她也成了“工作人”。孩子们也是喜欢漂亮阿姨的,加上她又是个活泼人,爱说爱笑,会唱会跳,工作无疑做得很出色。她自己也相信她是这个幼儿园最有本事的阿姨。要不,幼儿园的领导(当然是她丈夫领导下的领导)怎能经常在全体教师会上表扬她呢?
但是,在这个美丽的妇女的笑脸背后,并不是一切都阳光灿烂。有一种深深的酸楚的东西时刻在折磨着这个快乐的人。她想念她的兵兵!每当她看见幼儿园的娃娃时,她就想起了她的儿子。她为了自己而丢弃了她的血肉般的爱!她现在才知道自己在这件事上有多么狠心和丑恶。她深深地感到:她对不起自己的孩子。
她有时带着幼儿园的孩子们玩的时候,一下子就会呆住了,像一个精神失常的人,眼睛燃烧似的瞪着——她在这一群娃娃中间寻找她的兵兵!
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才知道她的兵兵不在这里。可怜的孩子!亲爱的孩子!你现在怎么样了?你在哭?你在笑?你饿不饿?你冷不冷?你想妈妈吗?你……
她一下子忍受不住了!她自己嚎出声来,就赶忙丢下这些孩子!跑到女厕所里,趴在那肮脏的白灰墙上哭半天,直等到听见别人的脚步声,才慌忙揩去满脸的泪痕……
只有那个四岁的孩子,才能使现在这个热血飞扬的女人冷静一些,自卑自贱一些!他那一双忧郁的、黑葡萄似的眼睛,不时闪现在她的面前,让她的笑容戛然而止。他就像一个无情的审判官一样逼视着她的良心。
但是,她想自己是很难再退回去了。她好不容易才追求到了今天这—切。人生也许就是这样,要得到一些东西,同时也可能就得失去一些东西,甚至可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如果天上真有上帝,那么她请求这位至高无上的神能谅解她的不幸,饶恕她的罪过!
不论她找出多少理由来安慰自己的良心,可她无法使自己不想念和牵挂小兵兵。归根结底,那是她的;是她身体和灵魂的一部分,或者说就是她本身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
这种折磨是深刻的。丽英也尽量地把它埋在心灵的深处。她怕卢若华觉察到。再说,她自己刚开始过上一种新生活,不能因此而再给自己的头上铺满阴云。
直到快要临近国庆节的时候,她才强烈地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