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住。这时,风也渐渐停下来,艾拜杜拉拖着疲倦的步子走回庄子,来到粮食库房前面。我的天呀,房门大开,挂锁已不见了。进去一看,小麦和麻袋都丢了很多——事后检查,共丢失小麦两千四百余公斤,麻袋三十五条——艾拜杜拉马上出来喊人。在从库房到通往伊宁市的一条土路中间,发现了廖尼卡,被人击中头部,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艾拜杜拉叫醒了庄子上的几乎全部社员,由阿西穆的儿子、共青团员伊明江守护现场,艾拜杜拉骑上一匹马飞跑到生产队和大队部,并立即报告了公社。塔列甫、库图库扎尔、里希提、穆萨、热依穆、阿西穆先后赶到了现场。廖尼卡已经苏醒,他说,半夜他听到了某种响动,廖尼卡家离库房最近,披衣走了出来,隐约看见一辆胶轮马车停在库房门口,有两三个黑影正往车上扛麻袋,他走过去想看清究竟,结果从背后挨了一下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塔列甫他们检查了现场,没有发现撬锁、砸门的痕迹。粮堆边有两盏马灯点得亮亮的,没有来得及吹灭。看大车的辙印,是沿着伊犁河边的土路向伊宁市方向驶去的。塔列甫立即往沿路必经的新生活大队挂了电话,经过了解,那里的民兵在四点左右发现一辆马车拉着干苜蓿经过。苜蓿装得并不高,但马拉得很吃力。民兵上前询问了一下,赶车人拿出了证明信,信上写着是爱国大队卖给伊宁市红五月运输联社的饲草,证明信上盖着大队的公章,并有里希提的签名。对于为什么夜间拉运,赶车人的回答是:本来准备当晚拉回,因为今晚起了大风才拖延了下来。民兵见无甚可疑之处,便放过了他们。据事后回忆,民兵们说,这辆胶轮大车与泰外库素常赶的那辆车有些相像。
在塔列甫给新生活大队打电话的时候,里希提等来到了库房保管员伊萨木冬家里,只有乌尔汗和孩子在。据乌尔汗说,伊萨木冬是当晚十点多钟已经睡下后被人叫走的,走后再没有回来。谁叫的?乌尔汗说没有见人也没有听清口音。乌尔汗神色惊慌,对于问她的话大多回答:“不知道”、“不记得”、“没看见”、“没听清”。而且一直流泪不止。次日,在公社,塔列甫正式传讯了一次乌尔汗。也没有问出什么结果。
鉴于:1.廖尼卡家离粮库最近,他是当时唯一出现在现场的人;2.廖尼卡的父亲马尔科夫一贯表现孤僻、冷淡,与人民公社与社会政治生活格格不入,他已赴苏,苏侨协会的木拉托夫又曾住在他们家;3.更重要的是,大队支部汇报,获悉廖尼卡家地板下面的暗穴中,藏匿了相当数量的小麦。县公安局拘留了廖尼卡,经多次审讯。廖尼卡矢口否认与三十日晚间的盗窃案有任何牵连。廖尼卡重申,他选择了中国国籍,不打算跟随他父亲出走,愿意履行中国公民的一切义务,并要求保障其应有的公民权利。至于家中藏匿的粮食(公安部门搜查,廖尼卡家地板下面藏有小麦四百余公斤),廖尼卡说还是他父亲留下的,有买自黑市的,有看水磨的时候贪污克扣的,还有从夏收时没收净的地里拾回来的。廖尼卡在县公安局提供了一个情况,那就是他敢断定,当天夜间在库房门口停着的那辆马车,正是泰外库赶的那辆本生产队的“胶皮轱辘”。县公安局根据以上情况,认为判定廖尼卡参与盗窃证据不足,于拘留审查五天以后宣布无罪释放。
现在,泰外库也有重大嫌疑,特别是,通过七生产队的记工员与饲养员已经了解到,恰恰四月三十日晚泰外库没有把马车赶回来,自称是住在伊宁市旅店了。尤其蹊跷的是,经调查,四月三十日一天,泰外库没有给他跑运输的单位——食品公司拉运货物,在泰外库向生产队缴纳赶车的副业收入的时候,竟然比单据存根多出来了一天的钱,对于这一天的钱的来源,泰外库的说明极其含混。
塔列甫准备,等到去食品公司外调情况的书面材料整理出来之后,正式传讯泰外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