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洗 李弘之死
中来的他决定为姐姐讨回公道。
统领六宫的武后无法拒绝这样的正当要求,处理办法则是将两位公主嫁给了当天值班的卫士。尽管如此,她对太子仍然充满怨恨。因为李弘的人道主义关怀,至少反衬出她的残忍和冷漠。更可恨的是,李弘不是向中宫请旨,而是直接上奏父皇,这让她如何母仪天下?
是可忍孰不可忍!
天后绝不允许挑战她的权威,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要知道,就连皇帝在她面前也得服服帖帖,何况其他?于是朝野上下纷纷传言,太子殿下也“吃错了东西”。[5]
显然,要侦破此案,必须回答两个问题:李弘有没有可能为两个姐姐主张权利?武后有没有必要毒死儿子?
前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他为冤死的废太子李忠收尸就是证明。李忠出京时,李弘实际年龄才三岁半,兄弟俩并没有感情。他替同父异母的哥哥说话,完全是出于儒家主张的孝悌和发自内心的同情,这倒与母后正好相反。
的确,李弘天性善良。
善良在他少年时期便已经表现出来。有一次,老师为他讲《春秋左传》,讲到楚成王被太子商臣逼宫谋杀时,李弘立即叫停。他说:圣人的书,怎么会有这种内容?如此有悖人伦天理的事,话都说不出口,怎么听得入耳?
老师只好改讲《礼记》。
事实上,李弘的仁爱非常纯朴自然。咸亨二年(671)关中大旱,皇帝率领百官就食于洛阳,留二十岁的李弘在长安监国。太子殿下亲自到军中视察,发现士兵们吃的竟是树皮草根,便下令打开自己的库房,给军队补足口粮。这事当时就广为流传,并在大唐臣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太子李弘,可以说口碑极好。
可惜他的身体却很不好。早在被封为太子那年,他就曾大病一场,以至于御医无策。监国时,也因多病而由其他人处理政务。皇帝陛下甚至不得不减少他的工作量,并把他接到东都洛阳,回天无力地看着他死在了那里。
也就是说,去世前的李弘已经病入膏肓。[6]
既然如此,武则天大可不必故伎重演,再次充当投毒案的主角。更何况,这时她与高宗同时临朝已经十年,封过了泰山,灭亡了高句丽,还改称为天后。她的根基,岂是李弘所能动摇?何况那太子还跟父皇一样病病恹恹。[7]
惯于冤枉好人的,也可能被冤枉。
那么,我们该作何判断?
李弘是主张疑罪从无的。征高句丽时,朝廷曾规定士兵但凡不能按时报到,一律视为逃亡,全家罚没为奴。李弘却上书表示反对。在一篇洋洋洒洒的奏折中,他指出了士兵不能到位的多种可能,比如路途生病,海上遇难,遭遇敌人而不慎受伤等等。既然无法甄别,不如一概不问。
没错,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怪一人。[8]
这就是李弘的观点。何况他为姐姐主张权利,是在去世四年多以前,武后岂能因此而起杀心?为了尊重事实,也为了尊重李弘的价值观,我们最好算他病故。[9]
总之,孝悌仁爱的弘死了。这是大唐的不幸,却未必是武则天的。上天召回了不听话的初生牛犊,反倒省去她考虑食品安全的麻烦。何况她还有三个儿子,作为赌注和资本已绰绰有余。是的,没了李弘,还有李贤;没了李贤,还有李显和李旦。这些都是她手中的棋子,怕什么呢?
难怪她会毫不留情地废掉章怀太子李贤了。
[1]关于本案,《旧唐书·孝敬皇帝弘传》但云“寻薨,年二十四”;《新唐书·孝敬皇帝弘传》称“遇酖薨”,《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称“后怒,酖杀弘”,《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条称“时人以为天后酖之也”。酖是鸩的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