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樱怒之日
界上还有谁值得他花1/4条命去救呢?芬格尔?算了吧,那家伙属于“我不需要跑得比熊快只需要跑得比同伴快就好”的主儿,大难临头的时候你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救他,而是你找不找得到他。恺撒?也算了吧,加图索家的少爷这辈子享过多少福啊,游艇帆船私人飞机名酒名车典藏雪茄,别人奋斗一辈子都享受不上的东西,恺撒二十岁以前就玩腻了。按照他爹庞见的人生轨迹,他将来就只能玩玩灵修,路明非觉得与其拯救这位少爷已经过度圆满的人生,不如自己多活几年好歹为老路家留个后什么的。
绘梨衣颈部的主动脉上早已插好了输血管,赫尔佐格把这两个输血管插入自己的颈部,在血液交换机的作用下,双方的血液开始互换,初生之龙的鲜血进入赫尔佐格的身体,反过来赫尔佐格衰老的血液流入绘梨衣的身体。这是古往今来都不曾有过的伟犬手术,以血液为媒介,白王的权能进入了赫尔佐格的身体。他的瞳孔越来越亮,眼底仿佛流淌着熔岩,他的身上也生出了那种白色的细丝,皮肤渐渐地光滑滋润,透着婴儿般的红色。他舒爽地张开双臂任自己被细丝包裹,体会着强绝的力量在身体里流动的感觉。
“100%的融合可杀不了赫尔佐格,杀死芬里厄那次已经用了60%的融合,可赫尔佐格已经篡夺了白王的王位,白王之力岂止是芬里厄那种弱智儿童的两倍?”路鸣泽耸了耸肩。
路明非跪倒在那面看不见的墙壁上,觉得自己像是一条被抽走了脊梁的狗。最后的最后她还在喊他的名字,一个可笑的假名,他是她生命中最大的英雄,但他来晚了。
路明非看向自己的手中,车钥匙上嵌着金色的蛮牛标志,这是一辆兰博基尼。在Ceau Joel Robuchon,和绘梨衣走投无路的那次,也是一把兰博基尼的钥匙递到他手中。
他头角峥嵘,曼妙优雅,介乎天使和魔鬼之间,即使夏弥化身为龙的时候也没有他那么完美。他是新的白王,白王赫尔佐格,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伟大生物,在没有黑王的时代,他就是世界的王座!
车内音响里放着玉置浩二的老歌《Friend》,路明非把音量开到最大,原本那么细腻那么悲伤的情歌在雨中轰然作响,像是天使们在天国的尽头齐唱着圣咏。
“所以我说,哥哥你来晚了。”路鸣泽凼幽地说。难怪他穿成这样面无笑容,今夜他确实是来参加一场葬礼的。
路明非站在红井的最深处,身边都是雪白的丝,仿佛巨大的蜘蛛巢。天上地下都是雨,雨水洗刷着地上的血。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是紧紧搂在一起的两个人形,直到最后一刻源稚女还是紧紧地搂着源稚生,也不知道是自己害怕所以要寻求哥哥的温暖,还是不让被困在噩梦中的哥哥害怕。
更远些的地方,近乎透明的茧中,女孩的形体依稀可见。
所有白丝都来自红井的方向,好像那里坐着白发的妖魔,它披散着几千丈的白发。
他紧紧地抱着她,很久很久之后,无声地痛哭起来。
路鸣泽根本没有带他去歌舞伎座,那只是一个幻觉,他最终到达了红井,在虚幻的歌舞伎座中,看到了这个悲剧的结局。他来晚了,那场真正的悲剧在他抵达之前就演完了,他什么都改变不了。
“虽然还是很想要哥哥你的灵魂啦,可我没办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我的所有交易只对将来有效。所以后悔吧,你来晚了。”路鸣泽靠在井壁上,双手抱怀,仰望着落雨的天空,“这个春季就要结束了,原本在这个季节结束的时候你会遇到人生中最美好的事,但你没有抓住机会。”
“现在你明白了么?没有权与力,你什么都办不到。你本该是介咆哮世间的怪物,可你偏偏要收敛爪牙当个废物。”
“作为怪物而生作为好人而死,或者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