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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了,这又是一个俗气得像八点档肥皂剧一样的故事。

    离开我二十年,有苦衷,因为他是东海龙族,有守卫时间之轴,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奥特曼,要与一切破坏人类和平的怪兽殊死搏斗。他故意惹我生气,只因为他怕自己永远回不来,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让我憎恨他总比思念他好,起码,我不会惦记一个讨厌的人太久。

    连所谓的“苦心”,都这么单细胞跟孩子气,这就是我讨厌了那么久的男人。

    但最后的最后,这个在东海龙族里出了名的孽龙敖炽,跟我这个从浮珑山上下来的树妖老板娘,结了婚,在我们相识过后的第N个圣诞节时。

    我至今还记得,敖炽向我求婚时,我们的对话——

    我:给我三个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没人能要我了。第三,我爱你。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找到了可以停下来的地方。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关了店门,洗手作羹汤,嫁做它人妇。

    我知道,有人把我开店的这段经历,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还有那些光顾我的妖怪客人们的事迹,包括敖炽跟我经历过的那场浩劫,写成了一本叫做的小说,听说销量还不错,我还打算有时间去拜访一下该书的作者,感谢她把我写得那么貌美如花,爱财如命。敖炽吵着要跟我一起去,他张牙舞爪地抱怨,说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写得不太充足,他要去抗议并威胁,要作者要么修改原文,要么重新写个续集,把他当作绝对男主角对待,让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种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当成神经病抓走。这般唯我独尊的自大心态,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变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们结婚已近两年。在我不做老板娘的这段时间,我们俩几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国家,我虽然不是人类,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与好奇,并不逊色于任何人。敖炽还是那个鬼样子,一会儿嘲笑我没见过大世面,看到纳斯卡高原上的地图就惊讶成那样;一会儿又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一边训斥大叫玉米棒的我吃相太难看,一边把带来的糖果大把大把地分给我们落脚的印第安村落里的孩子们。

    在罗马尼亚时,我们住进了吸血鬼开的旅馆,他又骂我不长心眼,好好的豪华饭店不肯去住,非要到乡间来住一家黑店,结果他不分青红皂白把吸血鬼们狠狠教训了一顿,差点现出原形烧了他们的店。后来我们才知道这群吸血鬼并不害人人家不过是正正经经做生意,偶尔配和当地旅游部门搞个COS秀,装成吸血鬼吓唬游客,搞搞气氛而已。道歉他自然是不肯的,拿钱倒是很大方,赔偿给吸血鬼们的医药费足够他们再开十家规模更大的旅店。

    而当我们流窜到百慕大时,我伟大的夫君又开始抱怨海风太讨厌,紫外线太强烈,早晚会把我晒成个黑面鬼,要是我变丑了,他就不要我了。他一边抱怨,一边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不动声色地解决了好几只用歌声诱拐人类灵魂的海魅,悄悄解除了一船乘客的危险。搞定之后,他又来骂我,说我哪里不好去,非要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百慕大。

    看吧,就是这样,敖炽这个男人,总是教训着,总是不耐烦着,总是叨叨着,有时我真会怀疑我嫁的不是东海那条孽龙,而是著名的啰唆帝唐三藏。你能想象一个当年可以对我武力相向,暴戾如刀锋一样的“恶徒”,身上竟然也藏着这么婆妈这么割裂的一面么?我是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的,而且我将这种不适应归结于新婚综合症,虽然我跟他认识了这么久,但现在。一段加诸在我们彼此间的崭新关系,不过还在蹒跚学步。

    我们本质上早就习惯了“一个人”,而一旦跨入了“婚姻”这玩意儿,任何事便都要乘以二了。我跟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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