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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或可能在那地方仅存的两家纺织厂工作,他也许会在空余时修修他的野马车。因为这是城里年轻人常干的事情,喝喝啤酒,抽抽烟,修修汽车或摩托车。

    “我哥哥结婚,我去做他的男傧相。”我随口撒个谎。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母亲的事情。我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但不知道哪儿不对劲,也不知道我为何一开口就撒这样的谎,但我感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我补充道:“明天彩排,明晚还有个只限男人参加的派对。”

    “哦?明晚?”他侧过头看着我,一双大眼,一张英俊的脸,厚厚的双唇显出一丝微笑,眼里透着不相信的神情。

    “是的。”我说。

    我感到害怕,就象前面那种害怕的感觉,这种不对劲的感觉也许从开道奇车的老头叫我对着带着邪气的月亮而不是星星许愿开始,或是从我拿起电话接听麦考蒂夫人有关我母亲的坏消息开始。但这次的感觉不那么糟。

    “嗯,这是好事。”这反戴着鸭舌帽的年轻人说:“哥哥结婚是好事。兄弟,你叫什么?”

    这一问使我感到不只是害怕,而是恐怖,现在一切都变得那么不对劲,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使我惊慌失措。可我心里很清楚: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名字,就象不让他知道我为何去路易斯顿一样。虽然我们正在开往路易斯顿的路上,但我突然感到我再也到不了,担心他会在半路上死去,车也会停下。我也知道车厢里的气味,不是空气清新剂发出的,而是某种不祥的气味。

    “赫科特。”我随口说出我舍友的名字,“我叫赫科特·帕斯摩尔。”话从我干涸的嘴平静地说出,这个谎真是撒得好。我有股强烈的念头,不能让那开车的家伙知道我紧张害怕的情绪。所以我只好撒谎。

    他身体稍稍向我这边侧了侧。我看见了那徽章上写着:我在惊悚园坐了过山车,雷科尼亚。我知道那地方,曾经去玩过,但现在很久没去了。

    我还看见一条有大又粗的黑线绕在他的脖子上,就象他胳膊上纹着的刺青,可脖子上这条黑线不是纹身。它是由很多垂直交叉的黑线缝成的,是手术后缝合的线,是把他的脑袋重新安装回他的身体上而缝的。

    “很高兴认识你,赫科特。”他说,“我叫乔治· 斯托伯。”

    我大吃一惊,手象在梦里一般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我倒希望这是在做梦,但不是,这全都非常真实。车里的气味象是松香,但实际上是某种化合物,可能是甲醛。我意识到我和一个死人同车。野马车在历奇路上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在白亮的月光下疾驶。路两边的树在风中狂舞着,不断地挤过来。乔治·斯托伯用他那空洞的眼睛微笑地看了看我,把我抬着的手压下,然后又集中注意力开车。在高中时我读过吸血鬼德古拉的故事,现在与书中相似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死人开车都很快,这想法象口破钟在我脑中嘡嘡作响。

    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这念头也在我脑中嘡嘡作响。这虽无关紧要,但我就是不能松口,不能让他知道,不能,决不。我想起了那老头,他现在在哪里?他哥哥还好吗?他仍旧独行吗?也许他正开着旧道奇车在我们后面,耸着肩猫着腰握着方向盘猛扯他的疝带。他也是死人吗?可能不是,根据布朗姆·斯托克⑤的说法,死人开车都很快,但那老头的车速从不超过45英里。想着想着一阵神经质的笑从我喉咙深处涌出,但我忍住了。我一笑他就知道我的心事了。可他现在一定不知道,因为这只是我的心事而已。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婚礼。”他说。

    “对,”我回答,“每个人一生中至少应举行两次。”

    我双手叉在一起,紧紧抓着,指甲陷进指关节上的皮中,但却不感到痛。我只想着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心事。森林从四周包围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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