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克劳森之死
玛莉·罗戈斯,她根本不会相信他,因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们无数的崇拜者。她喜欢犯罪小说,而且觉得越血腥越好。从《星期天邮报》畅销书书目看,她认为有许多人喜欢浪漫小说和间谍小说那类狗屁玩意,但她在艾尔摩·莱昂纳德登上畅销书目前已读了好几年他的作品,她还非常喜欢吉姆·汤普森、大卫·古迪斯、霍拉斯·马克考伊、查尔斯·韦勒福德,等等。简而言之,杜娣喜欢那类小说,其中男人们强银行、火并、并把他们的女人揍个半死。
她认为,在这些作家中,乔治·斯达克是最优秀的。从《马辛的方式》、《牛津布鲁斯》,直到最后一部《驶往巴比伦》她都读过,而且非常喜欢。
她第一次到三层克劳森房间催要房租时(那次仅仅晚了三天,但如果你容忍的话,他就会得寸进尺的),屋里堆满了笔记和斯达克小说。在她催逼下,他答应明天中午前给她一张支票,然后她问他斯达克小说是不是干法律这一行必读的。
“不是,”克劳森微笑着说,他的微笑轻松、愉快而又邪恶,“但它们能够带来金钱。”
正是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话,而她一般是不轻易信别人的。在她自己的镜子前,她曾多次看到那种微笑,她相信这种微笑是装不出来的,而且现在她仍相信这一点。克劳森真的发现泰德·波蒙特的秘密,他的错误在于过分自信,认为泰德会听他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摆布。这也是她的错误。
在克劳森向她解释他的发现后,她读了波蒙特两本小说中的一本——《紫雾》,认为这是一本极为愚蠢的小说。尽管克劳森给她看了信件和影印件,她仍然无法相信作者是同一个人。除了……在读了四分之三后,她已准备把这本狗屁书扔掉并忘掉这整个事情,这时,她读到了一个农民枪杀一匹马的场景。马的两条腿断了,不得不杀它,但问题是,老农民约翰很乐意这么做。实际上,他把枪管顶着马的脑袋,然后开始手淫,在达到高潮那一刻扣动扳机。
她认为,这好像波蒙特写到这里时走开去那一杯咖啡……乔治·斯达克走进来写了这个场景。这肯定是那干草中唯一的金子。
啊,现在这都无关紧要了。它证明,没有人会永远不受骗。克劳森骗了她,但至少时间不长。现在一切结束了。
杜娣走到三层平台,她的手已经捏成拳头,准备使劲砸门,这时,她看到砸门是不必要的。克劳森门是虚掩的。
“天哪!”杜娣撇撇嘴,低声说。这里不是吸毒者的聚集地,但是要抢劫一个白痴的公寓,他们是很乐意越过界限。这家伙比她想的还要愚蠢。
她用指关节敲敲门,门开了。“克劳森!”她厉声喊道。
没有回答。从短短的过道望去,她可以看到客厅的窗帘是拉上的,屋顶的灯亮着,收音机开着,声音不大。
“克劳森,我要跟你谈谈!”
她穿过短短的过道……停下来。
地板上有一个沙发垫。
如此而已。没有迹象表明这地方被一个吸毒者抢劫过,但她的直觉仍很敏锐,她马上感到一种恐惧。她嗅到某种气味,这气味非常微弱,但肯定存在,有点儿像变质但还没有腐烂的食品。不完全是这样,但她只能想到这一步。她以前嗅到过这种气味吗?她认为嗅到过。
还有另一种气味,虽然不是通过她的鼻子嗅到的。她立刻嗅到这种气味。她和康涅狄克叶警察汉密尔顿会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的:坏的气味。
她站在客厅外面,看着跌落的沙发垫,听着收音机。她爬了三层楼都气不喘心不跳,而这个无害的沙发垫却使她肥胖的左胸下的心脏狂跳不已,使她的呼吸短暂急促。这儿有什么东西不对劲,非常不对劲。问题是如果她在这里逗留,她会不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