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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提利昂
怒的眼神,然后大踏步从铁王座后的国王门离开,他的兄弟凯冯紧跟在旁。

    回到塔楼囚室,提利昂猛灌下一杯葡萄酒,派波德瑞克·派恩去要干酪、面包和橄榄,此刻他吃不下任何味重的东西。你以为我会任人宰割吗,父亲?他询问蜡烛在墙上留下的阴影,在这方面,你遗传给我的实在是太多了。他异样地平静,只因现在终于把生死之权从父亲手中夺了过来,交给天上诸神。假定有他妈的天上诸神存在的话。事实上,我的性命操在多恩人手中。不过不管将来发生什么,提利昴很满意自己将泰温公爵的计划撕成了碎片:如果奥柏伦亲王赢,高庭和多恩必定爆发冲突,梅斯·提利尔绝不能容忍那个将他儿子打成残废的男人帮助几乎毒死他女儿的侏儒逃脱了应得的惩罚;如果魔山胜出,道朗·马泰尔会发现自己得到的是兄弟的尸体而非提利昂许诺的正义,接着多恩就会给弥赛莅戴上王冠。

    为了所有这些能造成的麻烦,死也几乎值了。你会看到最后吗,雪伊?你会一直看到最后,看着伊林爵士把我丑陋的头颅给砍下来吗?在你的兰尼斯特巨人死后,你会想念他吗?他喝干酒,把杯子扔到一旁,大声唱道: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当晚凯冯爵士没有来。他一定在同泰温公爵一起竭力安抚提利尔家。恐怕我再也见不到这位叔叔了。他又灌下一杯酒,惋惜自己没从银舌西蒙那儿学全这首歌。说实话,这不是首难听的歌,特别是对比起死后人们可能为他写的歌。“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他接着唱。也许可以自己补完歌词。如果活得了那么久的话。

    那天晚上,令人惊讶地,提利昂·兰尼斯特睡得很熟很香。第一道阳光射入时,他精神饱满地起床,胃口之好,接连吃下炸面包、血肠、苹果蛋糕和两份用洋葱及多恩火胡椒粉煎的鸡蛋。接着他请求离开房间,去会会自己的代理骑士。亚当爵士同意了请求。

    提利昂发现奥柏伦亲王正边喝红酒边穿盔甲,由四名年轻的多恩贵族服务。“早上好,大人,”亲王悠哉游哉地说,“来杯葡萄酒吗?”

    “战斗之前你都会喝酒吗?”

    “我通常在战斗之前喝酒。”

    “这会让你送命的。更糟的是,连累我也送命。”

    奥柏伦亲王微微一笑,“反正天上诸神会保佑清白的人。我相信你是清白的,是吧? ”

    “只在乔佛里被杀这件事上。”提利昂承认。“我相信你明白格雷果·克里冈是个——”

    “——大块头?我早听说了。”

    “他几乎有八尺高,三十石重,浑身肌肉。他的武器是把双手巨剑,但他只凭单手使用,一击就能把人劈成两半。他的铠甲是那样沉重,除他之外没人穿得上,甚至搬不动。”

    奥柏伦亲王无动于衷。“我宰过比他更大的块头。关键技巧是让他们失去重心,倒下去就万事皆休。”多恩人讲得自信满满,使提利昂几乎放下心来,直到他转过身去说,“戴蒙,我的矛!”戴蒙爵士把矛扔给他,红毒蛇在空中接住。

    “你想用长矛对付‘魔山’?”这让提利昂再度不安起来。在战争中,整齐的长矛队可以阻挡骑兵,但在一对一决斗里面对经验丰富的剑客是完全不同的状况。

    “我们多恩人喜欢用矛。况且这是唯一能抵消他庞大身躯的办法。过来看看,小恶魔大人。注意,绝不能碰它。”此矛长达八尺,矛柄由芩树制成,平滑、粗厚而沉重,最后两尺是钢铁:苗条的树叶状矛头最后缩成一个邪恶的尖端,看上去锐利得可以用来刮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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