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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游戏风尘的电脑&见义勇为的鼻毛剪
时不晓得,生平第一次,我找到城中最大的酒吧,买醉去了。

    进酒吧之前,我很谨慎地搜了一遍自己身上,把手机、录音笔,所有带电的东西都全部寄存,免得等一下喧哗起来干扰旁人。不过天网恢恢,终有一漏,刚在吧台边坐下,我家的电动鼻毛剪就神出鬼没地从我衣领底下钻出来,兴高采烈地开始四处张望。看到我一脸茫然,它也没个解释,跳下地一转,直奔舞池中央的表演台而去。咦,它什么时候跟上我的?要是给人家看到一只小电动鼻毛剪在调戏美女,这报警电话应该怎么打,说它越界生事呢,还是擅离职守呢?

    好在酒吧里万头攒动,各自逍遥,无人注意到我这里。尤其是我旁边有一位留着鸡冠头的朋克兄弟,正对着面前一溜“深海炸弹”运气,看样子是要喝个痛快。无数看客齐声起哄,要鸡冠头兄弟表演一饮十三杯的江湖绝技。

    “深海炸弹”我在家里偶尔也喝过,纯的高度威士忌,浅浅一杯,划一根火柴,蓝色光焰燃烧,幽幽的。水火交融中一口饮下,胸臆间会有奇妙的雷击感滚过。最高纪录我喝过十五杯,而且是用喝MARtINI的深杯喝的,喝完后还神清气爽地自己走到浴室洗澡,不过第二天热水器告诉我,我当时拿着肥皂盒使劲往身上擦,还诧异地说:“哎,怎么没有泡泡?”这样豪饮,我仍是个失败者,没喝赢对手。因为跟我对饮的,乃是电热水壶。

    基于这样的经验,十分钟后鸡冠头一脑袋栽在桌子上,震得我这边啤酒杯都乱跳,就完全是我意料当中的事情了。本来一个人逞强喝多了酒,跟我一点关系没有。可是突然之间,音乐停止,全场肃静,鸡冠头身后的人齐刷刷让出一条道,走出一个人来,事情就开始跟我有关系了。

    那是诺曼·林奇。他穿透明白色的低胸衬衣,紫色发光的紧身裤。面目英俊,体格强壮健美,举止优雅斯文。所有女人都会爱他,只要……只要他怀里不搂着另一个男人。

    他闲闲走进人群,先四处望一望,气派非凡。身后有两个猛男冒出来,一把揪起鸡冠头兄弟,往地下一摔。“咚”的一声闷响过后,鲜红的血就一股一股渗出来,在霓虹灯下泛出惨烈的光亮。

    “怎么样?让你喝十三杯谢罪,好像喝不完呢。”他开口说话了。声音倒是极为悦耳,半点娘娘腔都没有。鸡冠头倒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没有声响。

    诺曼抬起脚踩踩他的头,很用力,我可以听到头骨发出的“咔咔”声。他轻蔑地说:“小杂种,死在这里,收尸的人都没有,敢坏我的事?”他的脚慢慢加力,四周人死一般寂静。而鸡冠头将得到寂静的死,连呻吟都不会有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诺曼惨叫一声,触电般跳到一边,厉声问:“谁扎我?”所有人退后三步,留了只电动鼻毛剪在地上。我们家的电器都是绿林出身,跳来打抱不平了。

    诺曼弯腰看看自己的脚脖子,有两道口子,微微见血。我心里那个后悔啊,今天怎么没带电锯出来呢?

    但如此轻微的伤害,也能使自认高贵的人发狂,诺曼怒气冲天地推开怀里的男人,抓起那吧台上的酒杯,劈头盖脸朝周围砸过去。大家四散奔逃,鬼哭狼嚎。有只杯子非常准确地打中了我眼角,温热而黏稠的液体流下来,流过我的唇边。

    在血腥滋味释放我的激愤之前,我家的小鼻毛剪已经先发脾气了,它在人群中左冲右突,惊险万状地逆流而上,终于接近了诺曼。只见它跳上左边鞋面,咬住裤脚,借着诺曼走动的冲力往上一跳,准确地跳到了他的皮带上,做了一个突破级的单剪悬倒挂之后,诺曼猛然挨了刀般锐叫一声,捂住下身跳起来。跳到我跟前还不消停,我就不客气了,揪住他头发猛打两拳,然后抓起手边的玻璃啤酒樽当头一下,抢过鼻毛剪撒腿就跑。

    拼命跑上街,居然赶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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