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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不禁叫我隐约不安。与此同时,单细胞的我有更强烈的一种想法:没义气的,搞活动也不叫我。

    作为一个爱凑热闹的人,我连忙起身冲进洗手间洗了个澡,再转入衣帽间,把在非人世界混通场的睡衣换下,穿了黑便裤,白恤衫,兴冲冲就出了门。

    一溜烟儿来到楼下,一路发现所有公寓门都关得紧紧的,有的门上还加一把巨大的锁。在公寓这个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冲进别人家胡吃海喝顺拿的环境里,这可是件蹊跷事。

    这种蹊跷感在我到达公寓底楼时强烈到最高点,强到了让我不得不一个急刹车,停在将出未出大门的那个坎上,回头望了望,离我最近的是一楼B座,恺撒的房间。

    恺撒,听名字就是个好不威猛的人,其实他威算还有点威,猛则未必,至少从体形上来说如此。

    基本上他就一小老头,须发皆银,走路腰板挺直,虎虎生风,可惜一旦站下就佝偻,打回原形。

    和平常人一样,阴雨天他爱生闷气,高兴时也笑眯眯,每晚在公寓会所遇到他,后脑勺对人喝一杯纯威士忌,看着窗外天光,默默无言,形象低调而正常,除非那晚的表演特别精彩,或者有幸看到他整个尊容。

    唯有一次我百无聊赖,好死不死,想到他大名恺撒,便上前和他谈了谈《高卢战记》,高卢两个字一出口就知道大事不妙,老爷子那俩眼睛,跟烧了明火似的熊熊发亮,亮得我心里打寒战。

    我不祥的预感被证明是正确的,从那天晚上开始,恺撒就和我耗上了,我看钢管舞,他就站在钢管边;我喝黑俄罗斯,他就站在酒保边;我回家洗澡,他就站在浴帘边;我洗完澡准备滚去睡觉,他还是坚贞不渝地站在我枕头边,一心一意,全心全意,以打不死你就磨死你的气概,硬是把一部《高卢战记》的真实版给我讲完了。平心而论,就算为此熬了俩大黑眼圈,嘴角长出一溜水泡,我还是要承认恺撒的说书功夫不是盖的。

    听完三天评书的结果是,无论我干什么,甚至梦什么,偷鸡摸狗,穿街走巷,解决工作地点一点儿小机器故障,耳边都会不断听到一个豪迈的声音咆哮着:“我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同事们因此盛赞我:“不愧是技术高手,对一台微波炉都充满如此强烈的野心……”

    除了强迫人家听《高卢战记》,恺撒总体而言是个好人,在我心里,好人的标准之一是家里永远有吃的,而且随时可以去吃。

    我转身走过去,推了推门。

    没开。

    俯身观察,门上装了一把隐形密码锁,三年前的专利型号,拥有独特密码辨识系统,而且必须输入两次密码,第一次使主锁出现,第二次才能开门。

    就算恺撒最近去抢了一票国家银行,家里满地都是金条,他也不用小心到这个份儿上,公寓没外人来,至于自己人,不要说金条,就是把印加帝国的黄金宝藏整个堆起来当地砖,大家多半还嫌色彩太单一,和墙纸不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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