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
拳头砸在车顶上,手掌掴在我脸庞附近那歪曲的有机玻璃上,虽然我用尽力气抵着车门,但门还是被拉开了。远处人群的喊叫声就像是海洋发出的背景声;屋顶上这群人的尖叫就像是特大号海鸥在叫唤。
左边的电路通了,阻种轮将尘土和鸽粪抛在了屋顶上的暴徒头上,我的手抓住全能控制器,朝后一拉,又朝右一推,然后感觉到这架古老的观景车升腾而起,摇摇晃晃,轻点地面,然后又升了起来。
车子开始朝右倾斜,飞到广场上,然后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仪表板的警报器在响,有人在敞开的车门上摇摆。我驾车猛地朝下飞去,漫不经心地笑了笑,看着伯劳教会的雄辩家雷诺兹如同鸭子般在下面左躲右闪,看着人群作鸟兽散,然后我让车子悬停在喷泉上方,朝左猛地倾斜。
我那尖叫的乘客没有松手,依旧紧紧抓着车门,但是门却掉了下去,效果当然没啥两样。就在那时,我注意到这家伙就是那个肥猪女人,然后门撞在下面八米远的水面上,雷诺兹和其余人被溅了一身水。我猛拉控制器,把电磁车朝高处拉去,听着黑市的起降装置对着这一决定发出一阵呻吟。
来自当地交通管制的愤怒喊叫加入了仪表板警报器的合唱队,车子摇摇晃晃,转到了警方超驰系统的控制之下,但是我再次用微卡碰了碰触显,点点头,控制权重新回到了我的全能调挡杆的指挥下了。我飞过这个城市最古老、最贫穷的区域,躲避着屋顶,在尖顶和钟塔边拐来拐去,不让警方的雷达发现。 在一般的情况下,驾着私人空运车和掠行艇的交通管制警察老早就会飞扑下来,在我边上撒下天罗地网。但我朝附近的公共远距传输终端瞥了一眼,看到下面街上的人群和暴乱者的表情。这完全不像是一般的情况。
观景车开始向我警告,它在空中的时间只剩下几秒了,我感觉右舷的阻种轮突然熄火,猛地歪斜,一阵天旋地转。我使尽吃奶的力气,控制着全能控制器和甲板踏板,把这老爷车摇摇晃晃地降落在一个小型停车场,处在一条运河和一栋巨大的满是煤灰迹的建筑中间。这地方离雷诺兹煽动暴徒的广场至少有十公里远,所以我觉得冒险在这着陆还是安全的……倒不是说那个时候我有多少其他选择。
火星飞溅,金属撕扯,后四分之一面板,侧面防护罩,前接人面板,这些东西的零件都和车子的其余部分脱离了。我停在离墙壁两米远的地方,那墙俯瞰着运河。然后,我丢下桅轻车,尽可能维持起冷淡的表情,离开了。
街道仍被人群掌控——这里还没汇集成一群暴徒——运河里是一堆乱七八糟的小船,于是我闲逛进最近的一栋公共建筑,不让他们见到我。这地方有几分是博物馆,有几分是图书馆,又有几分是档案馆。我头一眼看到它,头一次闻到它,就喜欢上了它……因为这里有成千上万印刷书籍,很多都极为古老。没有什么东西比旧书闻上去更棒的了。
我在休息室溜达,核对着书名,瞎琢磨着,能不能在这找到萨姆德·布列维的作品,此时,一个形容枯槁的矮个子朝我走来,他穿着一件过时的羊毛和纤维塑料混织衣。“您好久没来了,阁下,”他说,“您现在能再次驾临,我们真是三生有幸!”
我点点头,心里清楚得很,我从没见过这人,也从没到过这个地方。
“有三年了吧,对不对?至少三年了!哎呀,真是乌飞兔走啊。”这小人儿的声音低得比蚊子叫还轻——这种静悄悄的口气,正是那些把毕生时光花在图书馆里的人的声音——但是无可否认的是,那低声中带着一种兴奋之情。“我想,你是打算直接去看我们的藏品吧。”他对我说道,站在一边,似乎是要让我过去。
“对,”我说,稍稍鞠了个躬,“请带我去。”
这个小个子——我几乎可以肯定他是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