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觉醒
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但他也清楚,指责梁野也没有什么用。面对这样一个虎狼一样的世界,指望着其中某个人可能是个“好人”,无异于与虎谋皮。
“后面的事情也不用你讲了,黎微跟我说过了,”冯斯说,“刘鑫一直想要重新找到那种创造物质的方法,或许是花钱从西藏收买到了兀鹰的修炼方式。然而那种方式只能带来虚假的快感,并且快感的终极是死亡,倒是苦了正好选在那天去敲诈他的小报记者。而他的死亡方式通过网络很快被西藏的欧洲人知道了,他们从中间嗅出了点味道,终于派人进入了内地。”
“而欧洲人的出动,也牵动了整个魔王世界的神经,再加上刘岂凡的出现,很多黑暗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你还记得你们学校的蟑螂灾害么?那其实就是某个跟踪欧洲人到北京的黑暗家族干的,那些蟑螂既不是用来战斗的,也不是用来吓唬学校女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钻入北京城的地下管道网络,钻进所有可以藏匿东西的缝隙,寻找巨鼠的踪迹。”
冯斯哈哈一笑:“结果他们没有找到巨鼠,倒是给了一帮猥琐男在女生面前逞英雄的机会。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