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樱怒之日
的男派花道,各种高深晦涩的修辞,其实不过是他觉得当初喜欢他的那个女人很傻,他后悔没有早早地知道她那么爱他,知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给她任何报答。
所以要做世界上最好的牛郎店,要做牛郎店的天下第一。
“行了,别在这里大呼小叫了,表情过于丰富的男人可是不会讨女人喜欢的。”酒德麻衣回过头,冷冷地说,“如果有什么还没来得及做的事就去做,如果害怕就闪在一边!”
死侍群开始试探着往这层楼推进了,对血肉和杀戮的渴望压倒了畏惧之心,毕竟楼梯上的人虽然杀气凌厉但是纤细窈窕,动物性的思维让死侍觉得比自己体型小的目标并没有那么危险。
酒德麻衣巍然不动,她也不能动,格杀必须在楼梯口完成,否则她也不能确保死侍不冲进酒窖里去。
路明非用尽全力把座头鲸扶了起来,放在旁边的沙发上。这是一张华贵大气的蓝色真皮沙发,金线刺绣,透着巴洛克的奢华,正适合高天原的店长。牛郎之王即使死了也该坐在这样的沙发上,虽然死了,可随时都像是要站起来,发出他的必杀技,那是让天下女人都震撼的笑颜。路明非把墨镜捞起来给座头鲸戴上,一步步地倒退出去。
他转身跑向走廊的那一头,跑得跌跌撞撞,动作笨拙又凶猛,像是一只发怒的箭猪。
“喂!”酒德麻衣断喝。
路明非站住了,扭头看着这个曾有一面之缘的女人,真受不了这个女人了,首先是每次见面都要亲他,其次这种要命的时候他还有几十公里的路要赶,没时间跟她废话。
酒德麻衣远远地把车钥匙扔给他:“车停在两条街外的停车场,那间拉面店后面,希望还没被水淹掉。全世界限量99辆的限量版,小心点开,你已经毁了我一辆车了。”
路明非看向自己的手中,车钥匙上嵌着金色的蛮牛标志,这是一辆兰博基尼。在Chateau Joel Robuchon,他和绘梨衣走投无路的那次,也是一把兰博基尼的钥匙递到他手中。
原来是这种级别的超级美女在救他,原来在这个世界上站在他身后的人还不止老大和师兄,相信他的也不止源稚女和座头鲸。他确实是个废柴,但在这个世界上他是有队友的!
他岂止有队友,他简直拥有千军万马。
“混账!混账!混账!竟敢杀死世间唯一的神!你知不知道你毁灭了人类进化的道路?你这狗娘养的杂种!你这蝼蚁般的东西!你这卑贱的……人类!”赫尔佐格疯狂地殴打着源稚女,抽打他的面颊,用尖利的鞋尖踢他的小腹,甚至用指甲去撕那张艺术品般的脸。
几分钟前他还是渊博的科学家,优雅的贵族,此刻却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泼妇,尖声地嘶叫着,恨不得把源稚女撕成碎片。
他在荒芜的北极圈中度过了接近一生的时间,只为研究“龙”这种伟大的生物,他又花费二十多年的时间来执行邦达列夫留下的计划,辛苦地隐藏自己的欲望,只为继承白王的遗产,现在他已经无比接近成功,就要成为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伟大存在,却因为源稚女的任性,全盘计划毁于一旦。
他没有想到,他不愿意相信,他愤怒得像只被夺走了血食的鬣狗,如果他长着毛,此刻浑身的毛必然都是直竖的。
赫尔佐格打得累了,双手扶着膝盖大口喘气。他毕竟老了,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在衰退,他看起来容光焕发,只是计划成功给他打了强心针。
他确实是个混血种,但血统并没有多么特殊,他也没把古龙的血用在自己身上,他种种死而复生的奇迹都是用影武者或者诡秘的手段伪装出来的。他当然不会在自己身上做龙血实验,那种实验的成功率极低,他是惜命的人,他的命当然宝贵,他是食物链的末端,他要活得足够长,这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