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 恐怖陷阱
他的心虽未乱,势虽未散,已不能直接扑向李大娘。
血奴正挡在他的前面。
这正是机会。
李大娘当然懂得掌握机会,说到“脱身”两个字,她的身子,已箭一样斜斜的倒射了出去。
常笑一眼瞥见,大喝一声:“哪里走!”双手齐翻,右拒左挡,格开了血奴双掌,身一斜一转,正想从血奴身旁掠过,眼旁黑影一闪,血奴的一只脚已踢到。
这一脚踢的又快又狠,踢的更是常笑的要害。
常笑嘿一声,转出的身子倏的转回,正好让过那一脚。
血奴一脚落空,手又到了,食中二指勾曲,抢向常笑的眼睛。
她好像很喜欢挖人的眼睛,这一招用得特别迅速灵活。
常笑一皱眉,抽身退步,一退三尺,铮一声,剑已在手,毒蛇般抖的笔直,哧的飞刺血奴的咽喉。
血奴的反应还够敏捷,偏过了常笑的毒剑,身形却非独没有让开,反而倾前。
她的双手已多了一对短剑。
一尺不到的短剑,剑锋霜雪般闪亮。
寒芒袖中一闪,剑已在她手中,仿佛就藏在她的衣袖之内。
她轻盈如燕的身子亦仿佛变成了一支剑,一支箭。
离弦箭,飞剑。
她几乎是脖子探着常笑的毒剑飞前。
常笑翻腕便可以杀她,她知道,却并不在乎,因为那刹那,她那对短剑亦应刺入常笑的要害。
是什么时候,她学会了王风那种拼命的作风?变成了一个不要命的女孩子?
她并没有身中要命阎王针,也没有吃过必死的毒药,再活上五六十年,说不定也不是一件难事,她却是这样轻贱自己的性命?
她宁可不要命也要掩护李大娘离开,难道李大娘的性命比她的性命还要紧?
要不是为了李大娘,又为了谁?
是为了魔王?血鹦鹉?还是十三血奴?十万神魔?
魔王据讲与天地同寿,魔域中据讲已无生老病死。
十万神魔翱翔魔域,十三血奴是魔血化身,是魔域中的魔鸟,血鹦鹉,更是魔鸟中的鸟主。
李大娘凭什么能够控制他们?
她到底又是什么妖魔?
王风很想追上去,将她截下来,仔细看清楚。
他却只是想,并没有实行,他身形一动,竟反而扑向常笑。
因为常笑的毒剑第二剑已刺出,再刺血奴的咽喉。
这一剑他看出血奴非独挡不住,闪也闪不了。
血奴就算真的想拼命,常笑也不肯跟她拼命。
短剑未刺到,他的人已然飘飞,可是血奴的剑势一老,他便又飘回,毒蛇般的剑一卷一弹,再刺出,仍是刺向血奴的咽喉。
这一剑更毒,更快,更准。
血奴虽然两剑在手,竟无法抵挡,也不知如何闪避。
剑未到,剑气仿佛已刺入了咽喉。
血奴惊呼都无法惊呼出来,眼中终于现出了恐惧之色。
她还年轻,她还有将来。
剑锋并没刺入血奴的咽喉,剑气却反而重了。
多了一支剑,剑气自然更重,何况这支剑的主人,也是一个用剑的高手。
这个高手当然就是王风。
他连人带剑一旁飞来,那支短剑与常笑的毒剑同时到达。
叮一声,常笑的毒剑正刺在那支短剑上。
这判断又是何等准确。
血奴却已吓出了一身冷汗。
常笑那一剑若是刺入了她的咽喉,她反而不会这样吃惊。
——死人根本就没有感觉。
常笑没有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