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回 艺高人胆大
并不是王风。
那声音入耳,王风同样大吃一惊,这一惊而且比血奴,李大娘吃的那一惊更大。
因为那声音与他实在太接近,他听的实在太清楚。
那声音正就是发自承尘的上面,他身旁不远的地方。
他也是并不陌生。
声音入耳的刹那,他就想起了常笑。
毒剑常笑。
阴森的声音飘忽未去,“喀”一声,一块承尘突然碎裂飞散,一个人连随缺口中飞落。
身轻如燕,这个人赫然就是毒剑常笑。
昨夜他雨中消失,今夜却竟在这里出现。
是什么时候偷进这里,躲藏在承尘之上。
王风也不知道。
常笑显然在更早之前就已来了,是以虽然离开他不远,他也没有觉察。
常笑却一定知道他的偷入。
这正如他先进入,常笑是后来,就不是在他身旁,在这种寂静的环境下,他也绝对没有理由不知道一样。
黑暗中是不是也知道他是什么人?
对付可疑的人常笑喜欢用什么办法,王风多少已有印象,可能只因为有所顾虑,恐怕一击不中,惊动下面的人,才没有对他采取行动,但毫无疑问,即使已知道是他,最少也有一段时候准备给他一剑。
一想到常笑的一支毒剑一直窥伺在自己附近,自己一直就在死亡的边缘,他不由捏了一把冷汁。
常笑既然知道他的存在,到现在为什么对他仍无表示?
只看身形灵活,就知道常笑并未负伤,难道就是眼睛耳朵都发生问题,根本不知道他的进入。
他绝不相信。
常笑的耳朵若是发生问题,又怎会看得到下面的情形,听得到下面的说话。
那到底常笑在打什么主意?
他实在想不通。
官服并没有褪色,却已经很久没有洗换,不单止污绉,上面还满蒙灰尘。
承尘顾名思义本来就是承接灰尘的东西。
厅堂上面的承尘更不会有人打扫,常笑伏卧在上面,衣服不沾上灰尘才怪。
他的面颊上也有灰尘。
这些灰尘却没有掩盖他的威风。
暗淡的灯光之下,官服闪亮的地方仍然滴血也似。
他的眼也充满了血丝,目光却如同火焰一样辉煌。
这目光之中尽是兴奋之色。
在承尘之上,他看到的,听到的已不少。
两年多明察暗访,今夜他第一次有收获。
尽管还未掌握到破案的线索,他却已找到了两个知道血鹦鹉秘密的人。
只要找到血鹦鹉——甚至无须找到血鹦鹉,他都已不难知道血鹦鹉的秘密。
只要知道血鹦鹉的秘密,太平王库藏珠宝一夜之间秘密失踪这件案子。就不难水落石出。
就想到这些,已够他兴奋的了。
他甚至有这种感觉,鹦鹉的秘密在他已不成为秘密。
他更不相信,凭他的身手,对付不了眼前这两个女人。
他便不相信,在他的面前,这两个女人能够再将血鹦鹉的秘密保留。
这十年以来,在他的严刑迫供之下,根本就没有问不出来的说话。
他也不相信,这两个女人会像萧百草那样毁灭自己的生命,不惜以死保守秘密。
他不由笑了。
有笑容,没有笑声。
常笑含笑在一张椅子坐下,辉煌的目光正落在李大娘的面上,仿佛要照亮她的心。
李大娘立时就觉得有一种赤裸的感觉。
她居然能够回报笑容。
这笑容当然已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