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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楚留香和他的朋友们
这一次将要看到的这几个故事中无关的朋友,我不写。

    关系不大的,我也不写。

    楚留香认识很多种不同的女孩子,有的姿容宛妙,有的温柔体贴,有的刁蛮泼辣,有的心如蛇蝎,可是她们也有相同的地方。

    她们见到楚留香的时候,她们的心,就会变得像初夏暖风中的春雪一样溶化了。

    可是我并不认为她们是楚留香的朋友,因为我总认为在男女之间“友情”和“义气”是很少会存在的,也很难存在。

    所以我不写。

    还有一些根本不是朋友的朋友,出卖朋友如刀切豆腐,吃起朋友来如吃龟孙,锦上有花,雪里无炭,恩将仇报,口蜜腹剑,嘴里叫哥哥,腰里掏家伙。

    这种“朋友”,你叫我怎么办?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楚留香这么样一个人存在,那么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个传奇人物。

    一个传奇人物所引起的争议和问题,通常都是非常多的,无论在他生前死后都一样。

    目前街头巷尾,大街小巷,尤其是在台北,大家都在谈论着楚留香。

    大家最有兴趣的一个问题是——

    楚留香和他的三个“天使”——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之间,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一个风流倜傥的楚留香,三个甜甜蜜蜜的小女孩,同居一船,会怎么样?能怎么样?

    答案是:

    ——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你说应该怎么样,大概也就是那么样一个样子了。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想法,如果你一定要那么想,谁也没有法子叫你不那么想。

    对不对?

    有关于这个问题,是最容易回答的,因为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答案。

    因为楚留香根本就没有过去,只有现在和将来。

    在一个有文明有文化有法治的地方,一个创作者的权益,是绝对会受到保护,如果他的版权受到损害,对方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关于“楚留香”版权问题却是一个很滑稽的例外。

    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能够被群众所重视,被群众所欢迎宠爱,造成一股相当大的轰动,使得这个人物能够在娱乐界、影视界,甚至音响唱片界甚至服装界、建筑界,都造成一种相当大的轰动,这种光荣,当然属于大家的。

    属于制作者,以及扮演剧中人的演员明星们。

    可是这个人物的版权,绝不属于哪部电影或是哪部电视剧集的制片、导演、演员,就算那个演员是明星也一样,不能例外。

    阿嘉莎克丽斯蒂创造“包洛特”,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无论哪一个行业,如果要使用“包洛特”和“福尔摩斯”的名字,都一定要经过作者本人或是作者亲属、后代同意,而且要付给他们相当庞大的一笔数目作为权利金,无论哪一种行业都不能例外。

    伊恩佛来明创造的“○○七”,更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无论哪一行要用“○○七詹姆斯庞德”作为宣传号召,都要经过作者的同意,“史康纳利”和“罗杰摩尔”是无权做主的,因为他们只不过是饰演这一个角色的演员而已。

    楚留香呢?

    我笑了。

    我只有笑笑,讲起来我可以打官司,而且我可以说我是绝对可以受到法律保障的。

    可是我只有笑笑,因为自古以来中国的文人是不喜欢打官司的,打官司太麻烦,太不好玩,肥肥和秋仔却又是那么好玩的人。

    除了笑笑,还能怎么样?

    可是在一个有法治,有文化的地方,这个问题还是应该提出来让大家来对准眼睛看一下的。

    用眼睛对准来看一下的意思,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希望有关这种事件的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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