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黑手的拇指
“我知道杜雷每天中午都在这里吃饭,每天都要吃到这时候才走。”明月心道,“他每天吃的都是四样菜和两碗饭,一壶酒,连菜单都没有换过!”
傅红雪苍白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瞳孔却已开始收缩。
他知道自己这次又遇见了一个极可怕的对手。
江湖中高手如云,何止千百,榜上有名的却只不过十三个。
这十三个人,当然都是极可怕的人物。
明月心将车窗上的窗帘拨开一点,向外眺望,忽然道:“他出来了。”
日正当中。
杜雷从会宾楼走出来的时候,他自己的影子正好被他自己踩在脚下。
他脚上穿的价值十八两银子一双的软底靴,还是崭新的。
每当他穿着崭新的靴子践踏自己的影子时,他心里就会感到有种奇特的冲动,想脱掉靴子,把全身都脱得光光的,奔到街心去狂呼。
他当然不能这样做,因为他现在已是名人,非常有名。
现在他做的每件事都像夜半更鼓般准确。
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无论要在那地方耽多久,他每天都一定在同样的时候起居饮食,吃的也一定是同样的菜饭。
有时他虽然吃得要发疯,却还是不肯改变!
因为他希望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准确而有效率的人,他知道大家对这种人总怀有几分敬畏之心,这就是他最大的愉快和享受。
经过十七年的苦练,五年的奋斗,大小四十二次血战后,他所希望得到的,就是这一点。
他一定要让自己相信,他已不再是那个终年赤着脚没鞋穿的野孩子。
镶着宝玉的刀在太阳下闪闪发光,街上有很多人都在打量着他这柄刀,对面一辆黑漆马车里,好像也有两双眼睛在盯着他。
近年来他已习惯被人盯着打量了,每个名人都得习惯这一点。
可是今天他又忽然觉得很不自在,就好像一个赤裸的少女站在一大群男人中间。
这是不是因为对面车辆里的那两双眼睛,已穿透他镀金的外壳,又看见了那个赤着脚的野孩子?
——一刀劈裂车厢,挖出那两双眼睛来。
他有这种冲动,却没有去做,因为他到这里来,并不是来找这种麻烦的。
近年来他已学会忍耐。
他连看都没有向那边看一眼,就沿着阳光照耀的长街,走向他住的客栈。每一步跨出去,都准确得像老裁缝替小姑娘量衣服一样,一寸不多,一寸不少,恰巧是一尺二寸。
他希望别人都能明白,他的刀也同样准确。
明月心轻轻放下了拨开的窗帘,轻轻吐出口气,道:“你看这个人怎么样?”
傅红雪冷冷道:“一年内他若还不死,一定会变成疯子。”
明月心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他现在还没有疯……”
车马又在“一品香”对面停了下来。
一品香是个很大的茶馆,茶馆里通常都有各式各样的人,越大的茶馆里人越多。
明月心又拨窗帘,让傅红雪看了很久,才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人。”
明月心道:“几个人?”
傅红雪道:“七个。”
现在正是茶馆生意上市的时候,里面的客人至少也有一两百个,他为什么只看见了七个?
明月心居然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眼睛里反而露出赞美之色,又问道:“你看见的是哪七个?”
傅红雪看见的七个人是——两个下棋的,一个剥花生的,一个和尚,一个麻子,一个卖唱的小姑娘,还有一个伏在桌上打瞌睡的大胖子。
这七个有的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