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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荠麦青青
    西湖之胜,湖水可以当药,青山可以健脾,逍遥林莽,倚枕岩壑,便不知省却多少参苓丸子矣。但心外无物,境由心造,西湖之胜,也贵在遇见无事的闲人。

    闾丘丹逸作别林芷彤道:“师妹,你回家小心。福建耿家连战连败,天地会也遭重创,说不定清军很快又会重回八闽。谁胜谁负不知道,但战火是免不去的。饥荒、战乱、死人、瘟疫——自古乱世就是血池地狱。我也不能再在漳州露面,既然你不愿隐姓埋名同我奔赴前线,我也无法退隐江湖再回漳州了。有时错过就是过错,那儿熟人太多,诸事不便,所以连师父也没再去看过。”

    林芷彤不置可否,却道:“这儿花开得很艳。是不是有首情诗,是叫人慢慢看花的?”

    闾丘丹逸道:“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但成功总要代价,我没有做汉奸的爷爷,只能比别人更狠一些。”

    林芷彤摸了摸白马,道:“师兄,不用多言了,人各有志。我不会同师父讲起的。以后我也叫你朱三太子吧,免得不小心露馅,又不知引起怎样的惊涛骇浪。你自己也要注意,你干的事看起来风光,其实玩的是刀刀见血、步步惊心。普通人有赢和输两个字,你们只有赢和死两条路——如果可以,少杀点人。”

    闾丘丹逸深深地叹了口气,道:“我又何曾想杀害生灵!但,所谓功业,其实都是残忍的衍生。”

    林芷彤南行至闽北,一路荒凉。上次见此地还炊烟袅袅,一片田园,如今却荠麦青青,枯草一片。三百里路只见尸首,不见人走。林芷彤才发现自己搜来的银票没有任何用处,人活着只有粮食和水是必需的物品,可偏偏自己从京城太师府带了一袋子金银珠宝,若此时能有一袋子炊饼,那么这儿就会是天堂。林芷彤感觉自己快支撑不住了,再高的功夫也挡不住饥饿,一代女侠死在这儿虽然荒诞,但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一种恐惧弥漫在林芷彤的身上,林芷彤从没有这么害怕过,她又变成了一个小孩。心想:若我死了,不知多少人会哭?爹爹、娘是一定会哭的,那几个男人就难说了。

    突然看见白马在吃草,喜从恶中生,悄悄拿出匕首。马通人性,一声长啸,就往远逃。林芷彤再也顾不得费迪南德所讲不能运气的禁忌,一招白鹤三抄水,赶到马前,挥出匕首就要往前脖子上刺。

    那马迅速转身,刀刺在屁股上。马没有反击,低着头,又抬起头,回首望着自己的主人,眼中好似含着点湿漉漉的水。只一瞬,林芷彤想起了以前养的阿黄,便松了手扔掉了刀。刚咬着牙,想捡起时,肚疼发作,瘫坐在地上。费迪南德所讲的后果终于浮现了?这荒郊野岭就成了我最后的地方?

    白马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地上打滚的林芷彤,咬了一把草放在芷彤身前。又四面转动着,终于跑远了。林芷彤把草给吃了,身子骨才好受了一些。

    林芷彤躺在草地上,觉得白云越来越大。她把身上的金银扔掉,又想起费迪南德的话,自己该还有一次出手机会才对,想到这又强撑着站了起来。调整了一下呼吸,肚子仍然生疼。她明白这洋姐姐医术的厉害了,自己若再运一次气,真可能当场瘫痪。

    林芷彤开始傻笑,原来想用这四次运气的机会,在江湖上打败四个魔头。结果已经用了三次,一次用在不会功夫的皇帝身上,一次用在不会功夫的炸油条小贩身上,一次居然用在马身上,还让它跑了。看来人所谓的愿望、想法多半都是靠不住的,本还想着这一袋子金银让爹娘一辈子衣食不愁,如今看来也未必现实。若是盛世,爹娘耕个田也能养活自己,碰上乱世,银票就是纸张,黄金就是黄坨坨。人赚来的财富多半用不着,就如这愿望是九成完成不了的。

    林芷彤开始诅咒起耿家了。这耿精忠真他娘的不是个好东西,好端端地打什么鸟战,想想他的借口居然是岸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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