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百年怨侣
果儿摇头:“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他是唯一一个进了鬼村,还活着出来的人。”
看来八九不离十了,白小舟二人在心中道:“夫人,您知道他住在哪儿吗?”
“他在这座山里神出鬼没,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儿。”
两人脸上一片愁云惨雾,忽然听见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母子俩警惕地起身,离微木拔出腰间的苗族弯刀,严阵以待。
一声巨响,门被踢开了,进来的却不是奏麻俄。
“凯子?”
朱翊凯肩膀上扛了一个高大的山魈,赤裸着上身,胸腹如常人一般,后背和手臂上却有黑毛,脸上红一块青一块,显然被揍得不轻。
“慕山!”
“阿爸!”
母子俩连忙上前想要将山魈抢下来,朱翊凯后退一步,冷冷道:“先放了小舟和思齐。”
“误会,误会。”瞿思齐笑得很勉强,“我们与果儿夫人和离微木少爷相谈甚欢,什么放不放的,你先把离先生放下来。”
朱翊凯疑惑地看了看二人,将山魈轻轻放下,母子俩扑上去一阵急救,幸好朱翊凯没有下重手,山魈的身骨又硬,一碗灵芝茶灌下去就醒了过来。
“痛快!今天打得真痛快!”眼睛一睁,山魈就叫喊道,“喂喂,人类小子,再来打一场!”
“你都这样了,还打呢。”果儿急得直哭。朱翊凯斜了他一眼:“你要是不吃我,我可以考虑考虑。”
“吃你,我吃你干什么?”山魈一挥手,“你别听那些愚夫愚妇胡说八道,以为我们山魈长了黑毛像黑熊一样吃人吗?人肉有什么好吃的?我天天吃人参灵芝,还看得上酸得倒牙的人肉?”
没吃过你咋知道人肉酸得倒牙?白小舟在心中腹诽,却不敢说出来:“总之误会一场,不打不相识。天色不早了,我们还要去找朋友,告辞。”
“你们的朋友不会是奏麻俄吧?”果儿眼中浮起一丝敌意。
“不是。”白小舟说,“也不瞒各位,我们的朋友也是山魈。”
一家三口齐齐睁大了眼睛:“也是山魈?他从哪座山来?姓什么?”
瞿思齐抢过话头:“他家好像在青云山,姓叶。”
“叶?是叶家的人?”离慕山又惊又喜,“莫非是叶云卿回来了吗?”
“你也认识叶云卿?”
“当然认识,那可是个神仙样的人物啊。”离慕山感叹,“山魈里面真是难得见到这么英俊的,论年纪也算是前辈。一身的黑毛都褪掉了,真是风华绝代,难怪当年那蛊母那么喜欢他。唉,哪里像我,娶个老婆都要靠抢的,都九十多岁了这一身毛都没褪掉。木儿,别学我,好好修行,吸取日月精华,早点儿脱毛早点儿超生。”
白小舟三人觉得一道天雷从头上闪过,顿时无奈。
“呃……”瞿思齐从包里掏出一只刮胡刀,“其实,你们可以试试这个叫‘刮胡刀’的新鲜玩意儿。”
“没用,刮了马上就会长出来,而且刮的时候会痛得钻心。”离慕山叹气,“不说这个了,你们那朋友到底是不是云卿?”
“不是,不过……”白小舟道,“可能是他儿子。”
“他结婚了?不知道他媳妇是怎样的倾国倾城。他儿子也很帅吧。”
三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离慕山也没有追问:“如果是山魈就好办了。我自小父母双亡,还以为世上只有我一只山魈。当年是我偷偷潜进鬼村救走了云卿,云卿为了报答我,给了我一支笛子,说如果闷了想找同类解闷,就吹这支笛子。”他翻箱倒柜,找了半天,终于找到那支笛子,笛身通体洁白,不像玉,也不像骨头,不知道是用什么做成的。离慕山看起来像个粗人,这笛子却吹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