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刺杀基因
那人很喜欢自己精心绘制的面具,他爱称它为“尸鬼”——尸象征着死亡,而鬼意味着人类对未知的恐惧。当他戴上它的时候,仿佛自己就化身为活生生的尸鬼,要攫取他人恐惧的灵魂。然而今夜他情绪不佳,面颊正中一拳,尸鬼的面具下有说不清的痛楚。也许那一拳也扫到了他的鼻梁,使得面具下的那双眼流下了泪。泪水自然不会浪费在他的受害人身上,不过却有一点点是为背叛者而流。他藏身于棒子地里,一边不断地移动着,一边打量着远处谷仓里那个揍过他的男人。那男人是谁?这个念头止不住地往外冒。黑暗中,他也没能看清那人的面貌,只觉得似曾相识。警察吗?不会的,警察在这个时候肯定会掏出枪来,而且警察也不会孤身一人行动。那么,合理的解释便只有一个了——这是背叛者找来的人,很可能就是那个心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甚至干脆就是上电视的那家伙……哦,尸鬼想,这可真是胆大包天了!或许那家伙的性格里有些和自己相同的成分呢!尸鬼想到这里就有些想笑,可酸溜溜的鼻子让他笑不出来。他能坚持多久呢?这是一个新的问题。尸鬼想,肩头那一下插得可不算浅呢,如果在这里耗下去,说不好鹿死谁手。
不过那家伙报警了。哦,这事可是比较为难了。警察赶到这里最快也需要十几分钟吧?这倒不是问题,在一片棒子地里,自己有的是逃之夭夭的机会。可是不远处,自己藏匿的车子只怕就要曝光,警察灵敏的鼻子会顺着这条线索很快地找上门来。这不行!他想,这样可不行,便放弃了干掉敌人的念头,悻悻地穿梭于棒子地,回到了自己的车里。他的车子停放在大路的第一个路口往下的不远处,他一脚发动了车子,并没有摘下尸鬼面具。他喜欢戴着这玩意儿,就像它的思维可以融入他的思维似的。艾西这样的袭击者,说到底终究是个外人,即便他是警察又怎样?不不,这是不值得防范的家伙。他终究算是个外人,这一夜的小插曲,他看不清对手,对手自然更不看清自己。他没掌握什么了不起的线索,因此自己也不用害怕。真正要命的是,因为对手的出现,他逐渐明白了一个问题——自己被人背叛了,而且是至亲的背叛。为这事,他甚至感到了痛苦。关于背叛,他回忆着,也许自己了解的比别人要多得多。首先是来源于他的生物学专业。记得老师讲过,人体DNA内含有一种叫作刺杀基因的东西。刺杀基因的诞生,科学家至今还不太确定,但它真的存在,并且很好理解。像人类这样构成非常复杂的生命体,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自己的DNA和基因链出现问题。而刺杀基因所担负的使命,就是吞噬和消灭这些变异的基因。然而它自己其实也是个变异体。因此,刺杀行为本身算得上是利己和利他的结合体,一个“自私”杀戮的执行者。然而刺杀基因所面对的问题是,通常它需要面对的是一个或多个对手,而自身的数量却很有限。谋反者,他想,像历史上所有的阴谋者一样,为了使阴谋成功,且避免自身遭遇不幸,就要纠集更多的人来实施阴谋——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暗杀,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保证安全脱身。在人类政治中,众多谋反者需要做的,是攻克君主的保护防线并防范事后的报复。
然而涉及谋反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发生致命的错误。比较大的密谋几乎都是以失败告终,原因就在于谋反尚未付诸行动就已泄密。告密者常常因为“不忠诚”或者“没有判断力”而泄露了计划。参加谋反的某个人可能会盘算着自己告密后能得到什么,或者是在无意间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的女友或者男人,或者其他一些亲近的人。就如蒂姆纳斯,他与菲拉塔斯和其他一些人一起图谋杀害亚历山大大帝,他把自己的密谋告诉了他喜欢的一个男孩尼克马修斯,随后这个男孩对他哥哥赛巴里纳斯讲了,而后者则告诉了国王。背叛,啊,阴谋!尸鬼这时候感到非常难过:我那么信任你,把什么都告诉你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