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自杀干预的14条法则
谓的“要强”,其实因人而异——有些人是出于先天的强势,也有些人则恰恰相反,因为他总能看到一旦落后于人,自己会很安全——那么所谓的“要强”,还不如说为了避免不安,而形成的一种对策。
杨洁就是这样的人。她的依赖感很强,七年不去工作,把她的独立意识也给拖垮了。所以在预防她自杀的同时,要帮她重建新生活的信心。
这时候,她自己也感到松了一口气。也许从此开始,她才发现我或许是有用的,而且这个用处,不是为她指一条明路,而是协助她,为自己找到一条出路。这就是心理咨询的真谛。
随后的交谈,变得更加顺畅,她与我谈了他们的婚姻,回忆起幸福的点点滴滴和吵架时的纷纷扰扰,她仍然会哭,可只是发泄式的哭泣而已,并没失控。
我给她做了TAF量表,结果还算可以。感知认知方面的分数比较乐观,情感稍差,情绪更糟,不过还在可调节范围之中。我俩因此都放了心。
关于她的原生家庭,我打算之后再去讨论。因此这个上午也就不曾提及。末了,我跟她商议:“杨洁,我走后,也许你会好受些,也许不会。没关系,我只需要你跟我确定一件事,如果你再想自杀,不论何时何地,都请给我打个电话,行吗?”
她答应了,记下了我的手机号码。
“该给您多少钱呢?”她送我到门口。
“不要钱。”我违心地说着。直到这时候,我才真正感到不自在。
李咏霖已经给过我钱了,我当然不能收两份!可是不要钱,毫无疑问,因此会加剧杨洁对我的好感和依赖性。
“这怎么可以!”她提出抗议。
“这当然可以!”
我发现了一件比讨价还价更头疼的事——那就是别人硬给我钱,我还假惺惺地往外推!
最后,实在没辙了,闹得邻居都出门来看,我采取了这种的办法:“这样吧,我先免费来五次,如果合适,以后我该收多少钱,绝不客气,行了吧。”
“唉,那只能这样。”她总算同意了,最后把我送到车站。
上了车,我立马掏出电话,联系了李咏霖:“这样也好,我说,如果五次以后杨洁自愿付费,正好有助于她的独立,也省去你一部分开销。”
“行,您说怎办怎好。”他一口应和,可我总觉得他的口气中有点儿不耐烦。
懒得多想,挂上电话,我在车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回到家,我继续整理病例资料。
为了让本书能具有一些实用价值,我将总结的14条自杀管理原则,附在这里,以便有需要的人自行查用。
1.不要对求助者责备或者说教。(这也包括愤怒的眼神和无奈的表情。)
2.不要批评自杀者或对他的选择、行为提出批评。(无论他的选择和看法是对是错,是否符合您的标准,都请尊重这条原则。自杀是一种自我否定的行为,所以请不要为他雪上加霜。另外,与自杀者交谈,应尽量减少反问句,如“你能不能别这样想?”等等。)
3.不要与其讨论自杀行为的对与错。(理由同上)
4.不要轻信自杀者告诉他说,他的危机已经过去这种话。(临床表现上,自杀未遂者很可能再实施下一次自杀。所以,除非你自信洞察力非凡,否则不要下定论。)
5.不要否定自杀者的求助意念。(不去求助他人,干脆一心想死的自杀者很罕见。所以要关注他表现出来的蛛丝马迹,因为这些都可能是他向你求助的方式。)
6.不要试图挑战令人震惊的结果。(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假如自杀者真的服了药,或站在楼顶,或者举起刀子,别以为你还能泰然处之,请联系必要的急救人员或警方。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