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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应
    2011年9月12日,C市第47中学发生一起杀人案。现场位于教学楼二层初二(四)班教室里。教室为单向内开木质门。室内有木质桌椅46套。死者魏明军,男,33岁。尸体全身赤裸,位于教室东北角的地面上,尸体头西脚东,呈跪伏状,尸身附近有大量血迹,左侧摆有一中号白色塑料桶,内容物约2200毫升,呈黑褐色,经鉴定为死者本人的血液。死者四肢均被束缚,左手腕被内径为6.5厘米的铁质铐环锁在教室东侧的暖气管道上,右手腕被长约1.45米的铁链锁在教室的东北侧后门的把手上。双脚均被长约0.95米的铁锁锁住,并连接在较长的铁链上。

    通过对现场地面足迹及残留手印进行收集处理,除从尸身前方血泊中提取到半枚带血足迹外,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对教室内各处手印的提取和处理也未获得特别发现。

    从尸体检查情况来看,死者体态中等,尸长176厘米,发长5厘米,尸斑浅淡,压之褪色。后脑部有血肿,头皮破损,左手腕见一横行切割创口,长3厘米,探查手腕创口,可见动脉横断。左手臂有流注状血迹。经分析,死因为失血性休克,致死方式为锐器切割,死亡时间约为当日凌晨两点左右。

    在现场共提取痕迹及物证若干,没发现凶器和死者衣物,怀疑已被凶手带走。其中部分物证比较特殊,耐人寻味。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死者双手均被束缚,在腕动脉被切开后,无法通过指压的方式延缓血液流失。死者在失血过程中,并未主动唿救(然而,从现场情况来看,唿救是毫无意义的。当晚的值班员廖忠曾陷入深度昏迷,案发时仍处于意识模煳状态。经查,在廖忠当晚饮用的茶水中发现强效麻醉剂),而是做了一件奇怪的事——做数学习题。

    在现场发现一支钢笔(无墨水,笔尖有凝固的血液)、一本初中数学习题集(已翻开至73页)以及空白A4打印纸若干,死者似乎在计算所有习题并求得答案的和。结合现场发现的密码箱,警方认为可以将死者奇怪的行为解释为获取密码。警方将其撬开后,发现死者的手机(呈关机状态)。由此,警方推测,保险箱密码应该与那本初中数学习题集中的试题答案有关系,那是死者逃离绝境的唯一希望,可惜,密码破解只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最后一丝生命已经悄然抽离他的身体。

    杨学武代表分局做了现场重建分析。死者曾在案发前一天下午五时许离开学校,但并未回家,直至次日早晨尸体被发现。期间,死者家属曾多次拨打其手机,均被提示处于关机状态。

    杨学武认为,凶手是在校外通过钝器击打的方式将死者魏明军制服,而后用机动车辆将其带至案发现场。事前,凶手曾在值班员廖忠的茶水中加入强效麻醉剂,而C市第47中学的校园设施较为陈旧,并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因此,凶手在廖忠陷入昏迷后,顺利将魏明军带至初二(四)班教室。他将魏明军的衣物除去,束缚其双手,并将其手机锁在保险箱中。而后,凶手切开魏明军的腕动脉,强迫他用钢笔蘸血解题以获取保险箱密码。魏明军在此期间拼命解题,同时胡乱按动保险箱密码盘,并留下多处带血指印。终因失血过多,魏明军于凌晨二时许死亡。

    这显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凶杀现场,但警方很快从中解读出凶手的动机。

    报复。

    这个结论,来自于死者的特殊身份。

    死者魏明军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数学教师,但是近期却成为C市市民关注的焦点人物,起因,是一个十四岁孩子的死。

    这个叫于光的孩子是C市第47中学初二(四)班的学生,班主任正是魏明军。

    于光的学习成绩较差,数学成绩尤甚,排名垫底是家常便饭,身为数学教师兼班主任的魏明军对此颇为恼火,据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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