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吞手之人
2008年10月24日,《城市新闻时报》刊载了一则新闻,选摘如下:
昨日,一个73岁老翁赶着驴车进城卖红薯,他告诉本报记者,红薯是自家地里种的,儿子瘫痪在床,卖红薯只为了给儿子挣点医药费。老汉赶着毛驴车走了8个小时,早晨在开发区解放路市场路口刚刚停下车子,突然来了一辆城市执法车,下来一帮凶神恶煞般的人,骂骂咧咧就开始摔红薯。
一名围观群众声称,老汉驼着背,极力护着自己的一车红薯,老伴跌在地上流泪。
一家商户对本报记者说,老汉上前扯住一名城管的衣服,一个劲的央求,那人像是个小领导,估计是副队长,他扭过身,连扇老汉的脸,扇的啪啪响。老汉跪下求饶,那人依然掌掴不停,并且怒骂道,滚,不许在这里卖,再卖还揍你。
市民赵女士也目睹了这一幕,她说,唉,看着心酸啊,那老人比他的父亲年龄都大,那人怎么就能下的去手呢,当时有不少人围着看,其中有人喊“把城管的车给砸了”,群情激愤,打人者坐上车就跑了,要不是跑得快,我一个女人也要上去把车给掀翻,太过分了。(记者王文涛 实习生 陈广)
这则新闻迅速被国内媒体转载,网络新闻排行榜中也占据头条,一时间成为时事热点。
三天后,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被人杀害,一名早起的晨练者发现了尸体,尸体侧躺在死者平日上下班的单位门口,晨练者以为是个醉汉,翻过来后发现死者的嘴巴里塞着一只手,那正是死者自己的手。
尸体周围还有蔷薇花瓣,被风吹散,零落一地。
副队长横尸街头,手被人剁下来塞到了嘴巴里,这个爆炸新闻立即传开,街头巷尾,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人在谈论这事,老百姓以讹传讹,最终给杀人者起了个文绉绉的绰号:蔷薇杀手!
老百姓有着高超的文学水平,每一个谈论此事的人都参与了创作,坊间的故事版本最终定型为这样——蔷薇杀手武功高强,曾在少林寺学艺十八年,下山后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只杀贪官和污吏,每次杀人,都要留下一朵蔷薇。
没有人知道蔷薇杀手是谁。
当地警方调动了大量警力对此案进行侦破,然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执法大队人人自危,领导开会决定悬赏缉拿,对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人民币十万元。
一天过去了。
政法委焦书记问道:有多少人拨打了举报热线?
电话接听员失望的说:0个。
很多大案中,只要警方向社会公布案情提供悬赏,热线电话就会被市民打爆。然而,此案中,根本没有人拨打电话提供线索,就连一个人都没有。
政法委焦书记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迫于无奈,请求特案组协助。
梁教授看完案卷之后,说道:案发前,副队长打人,有人把他的手剁了下来,这是一种很明显的报复行凶。法医鉴定报告显示,死者断腕后存活了一段时间,致命伤在胸口,被利器刺中心脏。断腕处创口整齐,也是用了一下,看到这个杀人者力量大的惊人,一下剁掉手腕,一下刺死受害人,杀人手法干净利落。至于为什么把死者的手塞进嘴巴,原因不明,鉴于死者的城管身份,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正义人士都有可能是凶手,从现场照片上看,尸体附近没有种植蔷薇,这些蔷薇确实是凶手留下的。
苏眉说:这是一种晚期蔷薇,也叫野蔷薇,多生长在郊区野外,生命力极强,花期可开至十月底。
包斩说:蔷薇杀手,这个杀人者的名字还真有诗意。
画龙说:咱们非得接这个案子吗,就让他们当地警察忙活去呗,找去呗,说实话,这种人真是死有余辜,我以前就揍过城管,那个蔷薇杀手,说实话啊,我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