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庭交锋
或其他地方。凶手在起火点引燃房间后,再将死者转移到床上,造成死者被火烧死的假象。”
林栗话音一落,听众席上一阵骚动。
“警方详细调查了墉湖镇及其周围2公里的地方,没有人在放火时间内接近过那所房子,你所说的凶手是你构想出来的吗?”检察官嘲笑着问道。
“不,我的证据已经清楚无误地说明死者没有用到助燃剂的液体类燃料,纵火自焚没必要弄得这么复杂,先引燃厨房,再用火引燃自己,而且还要考虑到烧得这么完全。不过,如果是他杀的话,这种情况或许是合理的,凶手这样做的目的是毁尸灭迹。不然,法医通过尸体的伤口或是检测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可以判断死者是放火后烧死的还是放火前被害死的,要掩盖这一切,只有将尸体烧得干干净净才能让警方做不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我认为,凶手很可能精通反侦查的方法。至于谁是凶手,这需要公安部门的进一步侦查,与我们今天起诉的内容无关。不过,只要证明死者不是自焚骗保,保险公司就不应当再有理由拒绝赔偿合同中规定的给受益人的保险金额。”
之后,又经过了几番不痛不痒的辩论,法官当庭作出判决,鉴于被害者失去生命,而被告方原有的证据不足以说明死者有自杀骗保的倾向,因此,死者生前与平安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有效,被告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数赔偿受益人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