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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Life is beautiful的旋律响了两遍,断了。

    我收拾着《影子大亨》的录像带,手机又响了起来。我仍旧没有理睬,它照例响了两遍,又断了。

    我默默地拿起手机,将上面的“未接来电”显示记录消掉,放入挎包。穿好内衣,换上外套,蹬上牛仔裤,将头发束起,用发夹固定住,戴上眼镜,将前刘海稍稍垂下几根,遮住眉毛,然后抓起挎包出门了。我要再看一遍《大保龄球离奇绑架案》,哪怕自己一个人看。说不定电影会给我些什么启发呢。

    看着从租赁店借来的DVD,我不禁又对约翰?古德曼产生了反感。这个死胖子一点也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武断地妄下结论,结果判断失误,屡屡出错,可就是这样,他还不知反省。

    “这个笨蛋!这个死胖子!”

    而演多尼的史蒂夫?布歇米就太棒了。最后虽然莫名其妙地死去,但也是布歇米一贯的风格,好爽。

    哦,对了,不去想这些,还是考虑绑架案吧。

    电影的最后结局是,所谓绑架案是一起伪装的事件,寄给富翁用来敲诈钱财的脚趾,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根本没有绑架富翁的太太,却假装绑架了这位太太,将同伙中一个女人的脚趾斩下来,寄到富翁家里去诈取赎金。

    没想到,富翁早已对太太心生不满,正想借绑架犯之手杀死自己的太太呢。于是,他装作很担心太太的样子,雇用洛杉矶最吊儿郎当的侦探杰夫?布里基斯带着赎金去赎人质,想以此来激怒绑架团伙。此时,约翰?古德曼横插一杠子进来,将事情搅得一团糟,让绑架犯、富翁还有观众的我全都讨厌透顶。

    坐在电视机前看完这部电影,我开始思考起来:果然也是斩掉脚趾寄到被绑架者家里这一招。能不能借用电影中的故事来分析佐野的事情呢?

    关键在伪装绑架。

    这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情况就像约翰?古德曼那个笨蛋所设想的,纯粹是所谓被“绑架”的太太设下的圈套,换句话说,是佐野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不过如果是这样,为了伪装绑架案,必不可少的还是那截脚趾。约翰?古德曼说富翁太太是不可能自己切下脚趾的,大概傻瓜佐野也不会切掉自己的脚趾头吧?那么就是说,是佐野斩掉别人的脚趾,又寄到自己家里去的。

    他把谁的脚趾斩掉了?

    决没有人会被切掉脚趾而若无其事的。被切掉前或者被切掉后,那人一定和佐野发生过激烈的争执吧。嗯,恐怕还不只是争执呢。那么佐野可能是杀了那个人,再切掉脚趾寄到家里去的?要是那样的话,佐野就不光是什么绑架,而是一个杀人犯了!

    说不定正好是相反。没有人会为了绑架一个人而去杀他的,应该是佐野先杀了人,再伪装成绑架的,这样更合乎情理。为什么要伪装成绑架呢,因为杀了人,伪装绑架才有可能逃脱嘛。

    是的!假装自己被人绑架,就可以诈取到一笔资金,用作逃亡所需。要是交了赎金,佐野还不回家,那么谁都会以为佐野被犯人所杀,过上一阵子,人们就会打消寻找他的念头,慢慢忘记他了。佐野则拿着自己的赎金,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假如他厌倦了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他还可以跑回家,只需撒个谎,对人家说是从绑架团伙手里逃出来的不就行了?甚至他还可以把自己杀死的人说成是绑架犯,这样就更妙了。对,太妙了!太棒了!

    事情的大致经过不就是这样吗?

    不过且慢。别想得太简单了。佐野自导自演一场杀人和绑架的恶作剧,这是有可能,但我们来看看另一种情况会怎么样吧。

    另一种情况就如《大保龄球离奇绑架案》的真相一样,佐野突然失踪了,有人知道后冒充绑架了佐野,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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