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 料
填充:那一版上最醒目的标题是《“影子杀手”早已死亡?!》
大众普遍将此案看作报复行为,并在有限的范围内对《自由先导报》提出了谴责。《自由意志报》和F1台更同称德里克片警案为“媒体的不负责所酿造的直接悲剧”。
警方将由三个案件中得到的大量线索结合起来分析,得到了砍头案的如下特征:
, 犯人在每年三月月圆之夜的凌晨时分左右作案;, 除伊丽泽案以外,犯人每次作案之后,都会将被害者头颅丢弃到和凶案现场相距不远的某个公共汽车站附近;, 死者之间没有任何社会联系;, 犯人所使用的凶器锐利无比。
根据以上的第四点,由第三个案子起,局里人开始管这个案子叫“镰刀罗密欧”案——这个提法并没有在任何一个官方文件中正式出现过,完全是约定俗成的叫法(而且,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个叫法显然是颇具先见之明的)。
最令警方头疼的是,罗密欧的犯案手法相当高明——从来没有人真正看到他作案,他也从不曾在现场留下过诸如头发、指纹、服装纤维等痕迹。当然,完全不留下痕迹大概也并不可能,只可惜每一次的现场都被没有现场保护意识的围观民众和闻风而来的毛糙记者们严重破坏了:而这群无辜的肇事者们往往又是谴责警方办事不力的主力军(请原谅我这看似偏袒我的同事们的言论——这些实际上都是事实)。
虽然警方在之后几年里,每个三月份的月圆之夜都调派了大批警员和便衣在本市的各处巡逻。无奈自由意志市所辖的范围实在太大——就算对全市三万七千多名警务人员进行总动员,也无法守住自由意志市的每一个角落;加之媒体和官方呼吁全体市民在“非常之夜”不要出门的通告收效不大(人们都是有侥幸心理的),在德里克片警案之后陆续发生了:
年3 月 15 日,罗纳德·巴伦(Ronald·Baron)案。死者职业眼科医生,遇害于提坦尼亚(titania)广场地下通道中,头颅被弃于卡彻曲第一学校外的公车站。
年3月3日,第三十八届艺术节游行案。死者菲利普·琼斯(Per·Michigan)才发现了他。而早在3月3日下午,人们就已经在离佩尔修斯街很近的一个公车站(Loony——鲁尼站)找到了他的头颅。
年3月23日,阿肖克·撒克希纳(Ashok·Saxena)(又称“第三个广场”案)案。
死者系长期失业者,遇害于米兰达(Miranda)广场地下通道中,头颅被弃于乔戈里广场和多维尔修道院之间的沙(Shah)站。
年3月12日,戴安娜·弗吉妮亚(Diana·Virginia)案。死者职业历史博物馆管理员,遇害于科德利雅(Cordelia)街93号的地下停车场——这点和德里克片警案类似,头颅被弃于赫塞斯街拐角处的一个小公车站(Patty——派蒂站)。
年3月31日,马萨海罗·梅沙依(Masa)发现:瓷砖地上流淌的血液还在冒着热气,但头颅却已经不翼而飞。尼古拉斯马上通知了总局并封锁了欧斐利雅街,邻近的各个小公共汽车站也在半个小时内布置好了埋伏。
这显然是到目前为止,警方对于镰刀罗密欧案所做最出色的一次——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当埋伏在离案发现场大约两公里处的小公车站戴尔德姆(Diadem)站(离泰塞拉街很近的一个公车站)的探员泽巴士蒂安·锡林(Sebastian·Scr.)站(离车门提特街不远)和七警察分局站这两个公车站旁的垃圾桶里——后者被认为是模仿者对警方的挑衅。
想必是十分热爱文学的副探长阿珀尔·丹尼尔(Apel·Daniel)总结了镰刀罗密欧案各个现场的地名之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