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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模 仿
    我却并不想先去档案室收集关于这个案子的线索,相反,我想去看看本案那仅存一只的“拷贝猫”。

    显然,从那位尚被关押且据说表现差劲的模仿犯那里,想要打探到罗密欧现今的行踪,并没有太大可能。我所想要的,大概只是罗密欧挥刀那一刻的心理状态——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愿望或许也有些近乎于奢求。那么,我是凭着直觉想去会一会本案的这位模仿犯的了——我得说,自从上一个案子顺利侦破之后,我变得有那么一点点骄傲了:这可不是件好事。

    我又想起了老吉姆所讲的故事——其实,除了他今天讲的这个故事,以及前几年间报纸上看到的零星报导(当时也没有特别留意)之外,我对这个案子知道得并不多。如果完全按照前者来看,老吉姆杜撰的故事本身,感染力固然不弱,却存在着很多的不解之处:

    伊丽泽为何要穿上盛装前往白天鹅桥?显然她和“镰刀罗密欧”的关系非同寻常。那么,当伊丽泽死后,警方自然而然地先从她熟识的人群中找寻嫌疑人,怎么可能会查不出凶手,还让他继续犯案呢?

    警方无论如何也会锁定几个重要嫌疑人的,难道这些嫌疑人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的连续杀人事件发生之后,竟都会因为缺乏作案时间和动机而洗脱嫌疑么?

    伊丽泽的继母。如果那个所谓的罗密欧真是她的情夫,受了她的操纵而杀人的话。杀死了伊丽泽尚且说得过去(为着目前尚不可知的原因,或许是她告发了她的继母和情夫之间的奸情吧。可以有很多种猜测。),但是之后的七个人呢?既然她已经成功和情夫私奔,何以还要冒险每年回到自由意志市来杀死一个无关的人呢?

    我这里说“回到自由意志市”,是因为我首先就将伊丽泽的继母作为了最重要的嫌疑人——警方大概也会这么想的。如果她躲藏在自由意志市内,每年指使情夫杀一个人,而竟然可以不被片警发现不被良好市民们举报,依旧“失踪”——这固然并非不可能,但对于私奔的男女而言,显然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从动机方面来说,此案目前最大的疑点是——“何以每年差不多时候都要杀死一个不相关的人呢?”

    此类的连续杀人案,除了能满足犯罪者们几近变态的感官快感外,似乎并没有什么行为上的必要性。而选择“每年差不多的时间”,恐怕则是满足这种快感的必要因素之一了。

    从“拷贝猫”们的心理去窥探真正作案者的心理,虽然希望不大,或多或少也总会有些联系、有些相似之处——至少我觉得。

    是否真都是月圆之夜呢?是否这些受害者之间真没有联系呢?——这些都要在查阅资料之后才能作出判断了。

    南门监狱离十一局相当远——途中竟然要转四次车。因此,坐在地铁上的时候,我才得以有时间进行上面的胡思乱想。

    只是晃了晃我的警官证,监狱的守卫就放我进去了,狱内的守卫也都懒懒散散的——南门监狱至今未发生过逃狱事件,真可算得上是个奇迹。

    一位个子矮小的狱警将我领到709狱房——探监的时间并没到,加上我是探员身份,我因此得以享受到直接进入狱房,和囚犯呼吸同一狭小空间内氧气的特殊待遇。

    从这位名叫梅彭(Meppen)的狱警口中,我得知这只拷贝猫的全名是坎普尔·格兰(Kanpur·Gran),波兰移民,喜欢吃胡椒蜂蜜饼。

    梅彭特意找了半块吃剩的胡椒蜂蜜饼,用一张信函纸包好了给我。

    “如果这家伙不搭理你的话,这个保管有效?”,梅彭这样说。

    我走进狱房时,这个喜欢胡椒蜂蜜饼的家伙正在看书——那似乎是一本:

    一本适合在牢房里看的书。

    坎普尔的头发很长——我原先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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