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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落在餐厅,之后被犯人碰巧拾到当道具使用。

    以上就是推测杀害珠代的犯人=真幌KILLER的来龙去脉。同时也发现了证明狩帽男和真幌KILLER是同一个人的证据。狩帽男从钟表馆逃逸时驾驶的品川牌照的白色卡罗拉在第二天早晨被发现遗弃于鲇川河堤边。经调查确认是东京的赃车,并且牌照的一部分有巧妙伪造过的痕迹。加之钟表馆的地下室偷偷接入了电力,有人把羽绒被,床和冰箱都搬了进去,清楚留有擅自闯入者短时间内隐居于此的痕迹。只是这个人把各处的指纹都抹得一干二净,或是一开始就很注意没留下指纹。而且在房间深处发现一具从贝尔托琪卡工房内偷出的人体模型。和真幌KILLER犯下的第十起案件使用的人体模型不同,两只脚健在。从使用模型、麻将牌、干支小物件这点来看,犯人喜欢变着法子玩同一套。因此很自然的认为这是犯人为了下次再用到人体模型所以先在身边准备的一具。

    由此杀害珠代的犯人=真幌KILLER=狩帽男的结论更不可动摇。可验尸结果又显示杀害珠代的犯人≠狩帽男。

    真幌KILLER=杀害珠代的犯人≠狩帽男=真幌KILLER。即真幌KILLER≠真幌KILLER。连不擅长数学的天城都能看懂单纯的等式出现了明显的矛盾。

    “杀害珠代的家伙和狩帽男之间,有一个是真幌KILLER,有一个不是。理论上是这样,但是……”毛巾下的曾我呢喃道,“天城,你觉得是哪个。”

    “哪个是真幌KILLER?就算问我,我也不知道啊。”

    天城摇摇头说道。

    “只是我感觉珠代这事和之前发生的在手法上多少有点不一样。”

    “是指这次用上了可燃性喷雾剂么。在那之前真幌KILLER都是用汽油烧耳朵,可这次那家伙却用了可燃性喷雾剂。据说就算这样还是点不着,最后添了些废纸才勉强烧起来。”

    “嗯,手法太拙劣了点。之后用钝器敲击死者后脑勺,还赤手空拳就把下巴殴打至骨折的杀人手法又过于粗暴。”

    “这点很微妙啊。确实下手轻重和之前或许有所不同。但是……那个圆圆的掉在尸体旁边的东西是叫真幌兽么?先不说凶手放置了那玩意,而且只烧了左耳啊。”

    真幌KILLER烧死者耳朵的事情通过大众传媒早就广为人知,但只烧一只左耳朵的事情并未公开发表。实际上大约两个月前发生过一起模仿“真幌KILLER”的案件。结果最后逮捕的犯人经过调查判明为死者身边的亲属,然而犯人在勒死死者后把两只耳朵都烧了。因为媒体上报道比较暧昧,只是讲了“烧了死者的耳朵”,所以结果犯人把从脸颊到后脑部的大部分都烧了。

    这次的案件和原版非常相似。凶手正确地只烧了左耳的耳垂部分,只是在可燃性喷雾剂和汽油这一点上有所偏差。

    “比方说,会不会是凶手目击过以前的犯罪现场呢?”

    “这个么,我们每次到达现场之前就有围观群众在那里看热闹。有知情者也不足为奇。”

    这时曾我突然唰地抬起头来。才刚有暖意的毛巾“啪”的一声掉落在地板上。

    “假设,只是假设,杀害珠代的不是真幌KILLER,而是想让我们以为是真幌KILLER干的某人,那他为什么要把尸体丢在钟表馆呢。这不就代表那人知道那屋子是狩帽男,也就是正牌真幌KILLER的藏身之处么……所以我推测你就是犯人。你看如何。啊,说出来舒服多了。”

    “就不要再开我玩笑了,前辈。”

    曾我虽然是开玩笑,但其中怎么着也有几十分之一的质疑意味,这让天城感到坐立不安,于是便起身走开了。搜查工作如此杂乱无章,令曾我的焦躁达到了顶点,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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