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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揭露
道陈善骏写这段的时候已经决定要杀沈昭鹏了?”

    “是的,为什么火焰会是蓝色的?这点其实很简单,是因为燃烧酒精的缘故。这个案子中出现的蓝火焰,都来自于燃烧酒精所产生的火。蓝色鬼火更加深了灵异感与戏剧性。”

    “我……”

    “驼导游因为共犯的关系,必须住于九楼七号房,如果导游与他带领的旅客住宿房间离得太远会显得相当奇怪,但又不能让团员住在七号房周边,因此他将团员全部安排于九楼北侧的房间。因为要进行诡计的阳台是面向南侧,因此住在九楼北侧是不可能看到南侧阳台所发生的任何事的。唯一出的差错是,沈昭鹏与其女友原本被安排的房间因为卫浴设备坏了,临时换去对面的大楼;但这件事刚好是领队小姐负责办理的,驼导游大概觉得如果强行要他们再更换房间,会显得相当不自然,因此他只能祈祷沈昭鹏他们能早早上床,什么都没看到。”

    “也就是说,这张照片应该是沈昭鹏在对面九楼的阳台拍的了。根据我们对这张照片的理解,蓝色人影应该是站在十楼阳台,而陈善骏正落到九楼阳台前。这是我们对这张照片的解读。

    “那种东西,真的能装吗?”阪井质疑地说。

    “第三,掩饰作用。为了避免坠落的糖人偶被目击者揭穿真面目,因此犯罪者选择在凌晨行动,这个时间不但人烟少,而且也没什么灯光,从阳台掉落的人偶不容易被认出‘本尊’,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让人偶着火,让目击者只能在火中认出一个人形,借以形成一种掩饰作用,模糊真人与假人的界线。

    “其实我说他们两人在泰国是同一人的意思是,当我与你来到泰国调查后所遇见的邱诗陵其实是陈善骏假扮的。基于某些理由,我发现与我们会面的邱诗陵并非是真正的邱诗陵,这并不表示邱诗陵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是陈善骏一人饰二角,他们两人各自是独立的个体,绝对没有疑问。陈善骏到泰国旅游,他与邱诗陵两人同时出现过数次;出入境护照的检验也都没问题,邱诗陵这个人是确实存在的。但我发现了一些矛盾,足以证明与我们会面的人不同于手记里所描述的邱诗陵。

    “嗯,蓝色人影站立的阳台,不是十楼七号房的阳台,事实上是出现在九楼阳台的,我检查过,那里的圆柱的确断了一根;照片中陈善骏正落到八楼阳台前;那个蓝色怪物,正是犯罪者事先布置的白色糖人,这张照片捕捉到的,是着火的人偶被绳索拉倒的前一刻。因为光圈与快门的关系,以及拍摄方向与位置,陈善骏手中那条绳索刚好位于死角,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再加上画面本身略微扭曲模糊,更难辨清。这张照片事实上捕捉到了事实,也展露了消失事件的真相!谜底从照片被发现的同时,就已经摆在我们眼前,我们却都因为先入为主的误解,将事件做了错误的联结,而这个联结倒也还颇能符合人们的想象,也让这位糖人先生出尽了风头。”

    “一般说来旅客房间都是酒店方面安排的,但我想你在柜台办理手续时大概私下动了手脚,让陈善骏住到十楼七号房,而你住到正下方的房间。总之呢,共犯说绝不是臆测,”若平对脸色开始转白的驼震说,“有很多证据显示你是陈善骏的共犯。第一点,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出入房间的问题。在九楼七号房阳台布置糖人,要不被住在房里的你发现是不可能的,面向阳台的落地窗一望出去,整个阳台一览无遗,有什么物体都无所遁形。除非你们两人有共犯关系,否则陈善骏不会冒被你发现的险在阳台布置糖人。再者,要布置糖人也必须穿越房间到阳台,除非他有钥匙,否则不可能自由出入;而钥匙在你手上,这样看来,你们之间的关系就昭然若揭。”

    “这是标准的误导,利用错误的因果联结!”沉默许久的阪井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这种情况我看多了,但我竟然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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