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他走向角落的位子时,金绿辉映的餐厅里一半座位空着。马索逮到机会跟他聊个没完。探长这件案子似乎有进展了? 这当然,格兰特探长向来不负众望。仅凭一把匕首就可以拼凑出整个人!(除了最早版的晨报外,全英国的各家报纸都已经刊载缉捕嫌疑犯的告示。) 这事让人有点害怕。如果他,马索,在上前菜时顺便附上一把吃鱼用的叉子,是不是可能表示他左脚拇趾上有个鸡眼? 格兰特拒绝做任何福尔摩斯式的演绎,“我们通常把这类小过错解释成罪犯正在热恋中。”
“这么看来,”马索笑道:“我敢说格兰特探长看得出我犯了什么罪。”
“哦? 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格兰特问。
不,马索喜欢开这种玩笑,但他的妻子却是个出名的严厉女人,格兰特很清楚。
“有一天,我遇到一个在你餐具室工作的员工。”格兰特说:“叫乐高得,是吧? ”
对,乐高得·哈乌。这小子挺不错。很帅吧? 尤其是他那棱角分明的轮廓和那双眼睛! 有人找他去拍电影,但是他不为所动,他以后准是餐饮旅馆这行的佼佼者。
如果马索真是个伯乐,那哈乌就会是匹千里马。
一位刚到的客人坐在对桌,马索轻松和蔼的神情像飘落至湿漉漉的人行道上的雪花一样瞬间隐没。掩抑起先前的肆无忌惮,马索以恭敬的态度聆听格兰特点他最喜欢的五道菜肴。格兰特大快朵颐了一番。喝完最后一杯咖啡走上街,他发现时间还早。史翠德的傍晚和白天一样绚丽拥挤,最后一批返家的人潮和提早出来找乐子的人焦躁地挤在人行道和马路上。他沿着俗丽的人行道慢慢朝查林十字路走,商店橱窗里里外外的灯光闪烁变幻着。玫瑰色、金色、钻石色,鞋店、服饰店、珠宝店。
过了宽阔的人行道走到一段旧夹道,先前簇拥成一团的人群逐渐疏散开来,男男女女各自踽踽独行。走在格兰特前方几码远有个人转头似乎要看靠站的巴士是几号。
他的眼光落在格兰特身上,橱窗里一道钻石般耀眼的光照着他,使他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变成一张恐怖的面具。顾不得张望左右来车,他毫不迟疑地冲向马路中即将离站的巴士前面。格兰特被轰然离去的巴士拦截下来,但在它摆动车尾前,他紧随着那人从人行道加入到那团紊乱的车流里。身陷车阵里,他的眼睛比审视那把匕首还锐利地盯住逃走的身影,他心想,“在逃离德国佬的魔掌四年之后,就算被碾死在巴士轮下,也没什么好怕的。”一声尖啸传入他耳中,他赶紧避开,一部离他不到几英寸的计程车擦身而过,惊魂甫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闪过一部黄色跑车,却瞥见一个飕飕转动的黑影出现在他左肘的位置,他知道那是巴士的前轮,往后使劲一跳。这时,他右手边又来了另一辆计程车,他在巴士急驶而去的当儿,又撤回原地。
前面一码处便是安全的人行道,他迅速朝左右一瞥,发现他要找的人正神定气闲地往贝德福街走去,显然是没有料到格兰特会当机立断地决定直追不放。格兰特在心底点起一根蜡烛,希望上帝保佑他平安穿越马路。难得上街闲晃的他,竟然和他的猎物相隔不到咫尺。那人站在贝德福街前四处张望。格兰特想,我就知道我没猜错——他真的是因为看到我而受到惊吓。格兰特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证实那人的确是高颧骨、肤色黝深和下巴突出,就如他对男人的左手食指或大拇指上有新伤疤一样确定。
两分钟之后男人回过头来一——但并不仓促。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仅仅心不在焉地瞧了一眼。两分钟才回一次头,说明他十分谨慎。又过了两分钟,他消失在贝德福街街底。格兰特拔腿就追,却眼睁睁地看着瘦长的身影突然没人另一条街里,而街上连个能指出男人去处的人都没有。他折回街角,自责跟丢了猎物。格兰特打定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