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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但清楚、完整而且毋庸置疑的是,这是右手大拇指的指纹,而这只大拇指与从死者口袋中发现那把枪上的指印相吻合。

    “这和你的理论相吻合,是死者的朋友提供他这把枪。”格兰特说。

    警官发出奇怪的噪音,继续看着指印。

    “怎么会这样? 这竟和小孩吃奶一样简单。”

    警官挺直腰杆,难以置信地瞧着他的长官。“我发誓我没有喝太多,长官,这有可能是整个化验指纹系统出问题了。您瞧这里! ”他拿着死者的指纹比对格兰特面前右下角一个不甚清晰的拇指指印。沉默半晌,在格兰特进一步比对指纹时,警官肩膀往前靠,半信半疑地想进一步证实他的高见。但是摆在他们眼前的事实已不容置疑,指纹是死者本人的。

    格兰特本来以为是个单纯事件,一两分钟后竟得到令人震惊的事实。

    “一般的信笺,难怪。”他漫不经心地说,而他旁观者的部分正嘲笑他竞像孩子一样瞬间就被惊异征服。“你的想法已经有结果了,威廉斯。借枪并寄钱给死者的人和死者是一伙的。因此,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假装成他的女房东、他太太或任何一个对他失踪的朋友有兴趣的人。”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我们要听听负责鉴定字迹的人对这张字条有什么话要说。”

    字迹鉴定专家无法对格兰特已知或猜到的事作更多的补充。这么普通的纸张随便到哪个文具店或报章杂志店都能买到。字迹确定是男人的字,除非有嫌犯字迹的样本,他们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由他所写,但是目前他们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威廉斯离开苏格兰场回到他暂时独居的家中,想着这个星期过得多快,想着威廉斯太太即将从南部回来的样子,藉此纡解自己累坏的身心。格兰特还留在局里,试着施咒镇住那只邪恶的匕首,它此刻被摆在办公桌深绿色的皮革桌面上,一件优雅、慑人的玩意儿。这件几乎以恶意收场的案子与刀柄上纯洁无表情的圣像形成诡异的对比。

    格兰特嘲讽地看着那尊圣像。蕾伊·麦克白小姐是怎么说的? 你得感激这件案子闹得这么大。好吧,格兰特想,苏格兰场这桩案子对他来说比刀柄圣像更具神圣的意义。他的思绪飘向蕾伊·麦克白。今天晨报整版都是她前往美国的消息,报章杂志哀恸、讽刺、愤怒地指责英国经纪人竟让最优秀的音乐剧巨星离开自己的国家。

    格兰特想,他该不该在她走之前再见她一面,问问她为什么听他形容那把匕首时面露惊讶之色? 她跟犯罪扯不上边。他对她了如指掌——她住在郊区一幢小巧的双拼公寓,念的是公立学校,她的真名叫做罗丝·马克汉。他曾在“提箱案”中见过马克汉夫妇。她绝不可能在队伍命案中投下丝毫光芒。

    她落落大方地请他到她更衣室喝茶,不然她大可故意把他引到外面去。也许动机真的很单纯。她的讶异也许仅止于对他对匕首的描述,和谋杀一事毫不相干。匕首不是什么稀世之物,很多人都见过甚至拥有类似的武器。另一方面,就算他再见蕾伊·麦克白小姐一面,结果也不会更令他满意。她就要到美国去了。

    苦思不得其解,他再度将匕首锁在抽屉里,准备回家。他出了门,走到泰晤士河北岸河堤边,发现夜色格外美好,皎洁月光,冷冷的雾,于是决定步行回家。伦敦午夜的街道——比人潮汹涌的白天来得美多了——令他着迷。中午的伦敦让你看到她的娱乐性、丰富、多变和趣味,但在夜里,她展现的是她自己;深寂的夜里,你听得见她的呼吸声。

    当他转入他住的那条路时,无意识地走上阶梯,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格兰特“闭上了眼睛”。他并不是困了,事实上这只是个比喻,他脑中的眼睛盯着对面角落路灯旁模糊的影像。谁这么晚了还不睡? 无论是过街或向下走到街的另一边,他都迅速盘算着那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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